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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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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恒沣律师事务所主任 | |
出生 |
1964年 西藏拉萨 |
国籍 | 中国 |
央金,女,藏族,1964年出生于拉萨,现任西藏恒沣律师事务所主任[1]。
人物简介
198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后,回拉萨从事律师工作,并先后于1990年、1993年创办了西藏第一家经济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西藏历史上的第一位女律师 [2]。
个人简历
5岁时随父母工作调动来到拉萨,完成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学业,中学就读汉语班。1981年高中毕业,考上了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成为那一年考上西南政法学院的5个藏族学生之一。
刚进校时,压力比较大,整天埋头看书。经过努力,头一年就考了前几名,以后就一直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在学校期间还入了党。
1985年大学毕业选择回西藏工作,被分配到了自治区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处。
1985年10月,西藏的第一个法律服务机构--拉萨市法律顾问处成立,央金做兼职律师,从此开始律师生涯。
1990年国家开始试行律师体制改革,鼓励律师从机关走向市场后,央金1993年从国办所离职出来,成立了西藏第一个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那一年29岁。
她弟弟群培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开始是在自治区团委工作,后来,央金把他动员过来一起当律师。2005年群培留学回来以后,就提出应该做一些法律援助这样的公益事业。2006年,经过自治区司法厅批准,央金注册成立了西藏央金法律援助中心,这是西藏第一家由律师个人开办的法律援助中心。
2007年,又成立了西藏农牧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农牧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服务。
2009年,又筹备成立了西藏法律援助基金会。
截止2010年,央金所在律师事务所承办了各类案件3000多件,辩护意见采纳率达到约80%;先后为160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及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数亿元。央金还担任了拉萨市政府的常年法律顾问 。
职业生涯
央金在从业生涯中,承办了各类案件800多宗,先后为100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西藏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对外重大经济经营、合作项目等资信调查工作以及谈判、起草合同、调处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总少不了她。在她承担的310多件刑事案件辩护中。有41人无罪释放。辩护意见采用率达80%以上。
司法界人士这样评价央金:"她反映特别快,表达能力强。她可以很快调动起自己的情绪,投入到案情中去,并感染着法庭上的人。"
虽然如此,但央金在初入行时也难免"声音发颤,两腿发抖",但她不断给自己施加压力,每周至少出庭三四次,有时甚至一周5天10个上午下午都排得满满的。平时,她白天调查,晚上写材料,苛刻得连娱乐的时间都不给自己留下。十多年来,在这位女律师的日程上,几乎没有一天写上"休假"。
每接到案子,工作十分投入的央金便收集资料,询问情况,常常忘记提出收代理费用。事后个别当事人便拖着不付。10多年下来,当事人和一些单位拖欠的诉讼费达10多万元。对此,央金无奈地说,当事人需要法律,就像病人需要医生,她无法因为对方不付诉讼费就扔下他们不管。
央金还认为能够给藏族群众,尤其是藏区的农牧民提供帮助,像在帮助自己的兄弟姐妹,她感到非常欣慰。
央金不断追求正义的精神使她成为民族团结、司法公正的代表。
法援
她成立了西藏第一家农牧民工法律援助站,为职工、农牧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六年中,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65件,涉案金额760多万元,共接待各种法律咨询2666次。
她积极争取到了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国律协和商务部共同建立的"推动律师深入参与农民工法律援助"项目,获得国务院扶贫办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展的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项目,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优质免费的法律服务。
她还与媒体保持密切合作,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出资设立西藏法律图书室,免费为职工提供6000余册法律书籍 。
荣誉表彰
优秀共产党员、西藏十大优秀青年等。还连续13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任过自治区人大代表、西藏青联理事、拉萨工商联执委、中国法学会理事、西藏律师协会副会长等职务。她是"首届全国十佳律师"、"首届全国十杰百优青年"之一[3]。她还曾作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全国法学会先进个人受过表彰。她所在的恒丰律师事务所也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文明服务窗口"。
参考来源
- ↑ 西藏律师行业第一位女律师央金 ,法律信息网, 2008-12-17
- ↑ 央金 西藏的第一位女律师 ,知网
- ↑ 央金主要事迹 ,中工网, 2013-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