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開區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定財政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本區重大經濟政策,抓好稅源建設,協調組織收入,積極落實產業扶持政策,提出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全區財政、預算、財務、會計等方面的規定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草案,組織預算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預算及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定經費支出標準、定額,負責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
(四)貫徹執行有關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國庫業務,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2],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監繳區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六)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貫徹執行有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規定,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基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七)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審核財政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工程的概預(結)決算。
(八)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會計。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配合市級部門發行政府債券,承擔政府性債務規模控制、預算管理、統計分析和風險監控等工作。
(十)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管理有關職責。
(十一)負責在職責範圍內為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支持保障,推進安全生產發展。
(十二)負責本系統支持招商引資的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貫徹落實現代財政制度,構建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財政關係。貫徹落實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