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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Geographical Sciences ),这一概念是在1986年由中国科学家钱学森提出的[1]。他理解地理学应当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等并列的大科学体系,故称“地理科学”。
一般情况下,我们认为地理科学与地理学是同义词,但在学术上,二者存在差异。
学科体系
“地理科学”这一概念是在1986年由中国科学家钱学森提出的。他理解地理学应当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数学科学等并列的大科学体系,故称“地理科学”,多师范类学校开设。这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基础理论层次(基础科学)、技术理论层次(技术科学)、技术层次(工程科学)。
一般认为,基础理论层次包括理论地理学、区域地理学、部门地理学(如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及其分支);技术理论层次主要是研究应用的地理理论,如建设地理学、应用地貌学、应用气候学等;技术层次包括灾害预报、生态设计、区域规划、计量地理学、地理制图、遥感技术[2] 、地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实际应用技术。这样理解的地理科学比传统意义上的地理学研究领域要广阔得多。从学科性质上来说,它是受哲学指导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从层次上看,是一个“基础理论——技术理论——应用技术”的完整体系。
钱学森在现代人类知识体系11个门类中,将地理科学归结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桥梁科学;在五大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中,把地理系统排在星系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在社会总体设计部下设四大建设中,将地理建设与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并列。钱学森把地理科学看做是举足轻重的科学体系。钱学森从哲学高度,从人类知识体系的高度,从复杂性系统科学的理论框架中,从社会总体设计工程的实践出发,把地理学提升到为国民经济服务的科学,因此,地理科学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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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地理科学:“知幽明之故”的学问 ,搜狐,2019-09-10
- ↑ 中国卫星遥感技术进程 ,搜狐,2020-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