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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由原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合併組建的部門,將具體承擔全省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在杭州正式掛牌成立。這也標誌着原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據悉,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成立後,將具體承擔全省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1]、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有效降低征納成本,理順職責關係,提高征管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便利服務。

目錄

成立背景

2018年3月13日,公布的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建議,要改革國稅地稅征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後,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主要職責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2],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責:承擔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稅種、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承擔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增值稅發票管理。

企業所得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企業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個人所得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財產和行為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資源和環境稅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資源稅、環境保護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煙葉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社會保險費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工作。

非稅收入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關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安排,組織實施免抵調庫年度安排;組織實施稅收收入的預測分析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

納稅服務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承擔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辦稅服務和權益保護等工作。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等征管工作;組織實施信息化建設工作。

國際稅收管理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國家(地區)間稅收條約(安排);承擔跨境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工作;負責外事管理。

稅收經濟分析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經濟分析工作;運用稅收數據對本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開展動態監控分析;承擔稅收政策效應分析工作。

財務管理處(裝備和採購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預決算、基建、會計核算、財務內控和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等工作。

督察內審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執法督察;組織實施預算執行、基本建設、政府採購等內部財務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

人事處(黨委組織部)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隊伍建設;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考核、勞動工資等工作。

考核考評處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績效管理和數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擔年度績效考評工作。

教育處

主要職責:負責教育培訓工作。

黨建工作處(黨委宣傳部、巡察工作辦公室)

主要職責:統籌和指導系統黨群工作,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和指導系統巡察工作。

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黨群工作。

老幹部處

主要職責:負責老幹部工作。

黨委紀檢組

主要職責:承擔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納稅服務和宣傳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管理和平台運維工作;承擔稅收宣傳工作。

信息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稅收管理信息系統運行維護、信息安全等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後勤事務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稅收科學研究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科研工作。

浙江省稅務幹部學校(中共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黨校)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黨員黨性教育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派出機構

第一稅務分局(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擔「千戶集團」企業名冊管理、數據採集、風險應對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出口退稅服務和管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對進出口稅收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稅收管理工作;承擔出口退稅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管轄企業的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

第四稅務分局(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信息數據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各類稅收數據、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數據的集中管理與分析應用。

稽查局

主要職責:組織實施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承擔案源管理、稅務稽查、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組織查辦督辦稅收重大違法案件。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納稅服務處黨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