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固原市原州区机构改革方案》(固党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是原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1],为正科级。挂原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和原州区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我区实际,拟定固原城区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监察大队进行执法业务培训、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监管违法建设管控、大型户外广告、城市道路开挖及排水运行管理等工作;参与审查工程建设项目中有关环境卫生、城市排水等设施的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三)承担对固原城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检查指导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垃圾处置业务、环卫设施及征收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收费的规范管理;指导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拟定环境卫生、建筑垃圾管理[2]方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及物业企业管理、公租房复核及分配。
(五)承担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维护工作。
(六)指导土地房屋征收办拟定年度征收工作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监督检查土地房屋征收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七)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各部门、街道办事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向中河乡、开城镇、官厅镇派驻违建管理中队,协助中河乡、开城镇、官厅镇、古雁街道办事处、北塬街道办事处、南关街道办事处的违建拆除工作,指导其他乡镇的违建拆除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八)完成区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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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公示】中共固原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搜狐,2019-10-02
- ↑ 固原市原州区综合执法局大检查继续进行 部分被曝光单位整改良好 ,搜狐,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