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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时期嘉义电灯株式会社旧照 原图来源
赤司初太郎 原图来源
昭和年间拍摄的嘉义市荣町通,即今日嘉义市的中山路 原图来源
昭和年间拍摄的嘉义市荣町通夜景,即今日嘉义市的中山路 原图来源

嘉义电灯株式会社”为台湾日治时期嘉义第一个民营电力公司。 在大正2年(1913)8月17日,由“嘉义电灯株式会社”供应电力,开启了嘉义市街拥有家用电力的新时代。

早期的电力发展(-至1945年)

台湾之电力发展始于清朝光绪十四年(1888),由台湾巡抚刘铭传于台北市东门外创立“兴市公司”,装置小型蒸气燃煤发电机,以低压供应巡抚布政各署衙门及西门新起街等电灯照明之用。虽为时仅月馀,然就台湾电力发展而言,却留下兴办电业的最早纪录。[1]

明治三十年(1897),日本治台第二年总督府制药所厂内装置蒸汽电机四座,除供给该制药所所内用电与夜间照明,一部份电力供应总督府及其高级官员官邸电灯之用。台湾总督府对于台湾电业经营原则初以公营为方针,但因开发计画之预算屡遭日本议会搁置,加上供电范围有限,除台北基隆台中台南高雄等地区外,其他如新竹嘉义及东部花莲等地区皆无力兼顾,遂由各地自行经营,是故总督府放弃原来的公营政策,改采公私合营方式。明治四十四年(1911)首先有嘉义电灯株式会社成立,该会社设有火力发电所,装置容量为300瓩,业务范围仅限于嘉义市区内。而后各地小型民营电业相继设立,如朴子脚电灯株式会社设有柴油发电所,装置容量为40瓩。[2]民营电业初期营业尚称顺利,但因财力薄弱难以拓展。大正八年(1919)桃园的台湾合同电灯株式会社成立,并合并澎湖电灯株式会社、桃园电灯株式会社、朴子脚电灯株式会社、台东电灯株式会社、中港电灯株式会社、东势角电灯株式会社、台湾电化株式会社等七社,除整并七社之发电设备外,且增设新的发电所,并于树林、竹南、三义、东势、朴子、台东、澎湖马公等地设立营业所。昭和七年(1932)嘉义电灯株式会社合并新竹电灯株式会社而改称为台湾电灯株式会社,供电区域为新竹、嘉义及台南一带。昭和十五年(1940年)台湾总督府因应第二次世界大战所需实施统制政策,先后合并五个民营电力株式会社[3],将西部各电厂完全合并。昭和十九年(1944)台湾电力全面由台湾电力株式会社统一经营[4]

次大战末期,盟军为阻扰日军南侵,切断其补给线,将台湾列为轰炸目标,各地发电所及相关电业设施相继被炸,难有幸免。民雄、水上、朴子等地的变电所在轰炸中受损,至于输配电线及通讯系统被炸毁者则更为普遍。昭和二十年(1945)四月,盟军飞机轰炸嘉义、新竹、基隆等地市区,台湾电力株式会社在该地的支店均被炸毁。战争结束后,中华民国政府先后成立台湾省电力监理委员会及接管委员会予以接收管理,民国三十五年(1946)台湾电力公司正式成立。

二次大战后台湾的电力供应

二次大战结束后,政府接收后,电力的发展沿革可划分为如下五个时期:

一、接管修复时期(民国三十四年至四十二年):

先就日治末期轰炸受损的电力加以抢修,以便恢复过去电力供应的水准,此时电业   之发展沿袭日治时期以水力为主 。

二、初步扩充时期(民国四十三年至五十四年):

加强火力发电,形成水力、火力发电并重的状况。

三、火力高度开发时期(民国五十五年至六十三年):

以火力为主,水力发电为辅。

四、核能发电发展时期(民国六十四年至七十四年):

能源多元化。

五、促进电力供需平衡时期(民国七十五年至八十二年):

需求面管理。

六、自由竞争时期(民国八十三年迄今):

开放电力市场。

民国八○年代起,电业自由化逐渐蔚为全球风气。由于国内用电迅速成长,电源开发因地狭人稠而日益艰难,政府乃顺应世界潮流,开放民间兴建电厂以加速电源开发。配合政府政策,台电公司成立“开放发电业推行小组”,积极推展。民国八十四年六月及十二月分二阶段开放,获选之独立发电厂有十一家,容量共1,030万瓩;民国八十八年政府再开放独立发电业,计有星能、森霸、长昌及国光获准筹设,加上汽电共生发电的蓬勃发展,使台湾发电市场进入“自由竞争”时期。其中台塑麦寮、长生海湖电厂于八十八年陆续商业运转;九十一年新桃、和平、乌山头水力电厂商转;九十二年有国光、嘉惠电厂加入商业运转;九十三年又有森霸、星能电厂加入商业运转;至民国九十三年底,台电总装置容量达3,459.8万瓩(含民营麦寮、海湖、新桃、和平、乌山头水力、国光、嘉惠、森霸、星能等电厂722.6万瓩),为民国八十二年之1.8倍,发购电量1,812.5亿度(含民营电厂339.2亿度及汽电共生130.0亿度),为八十二年之1.8倍。

台湾电力市场结构,除少数汽电共生系统外,主要均由台电公司负责建设、发电、输配及销售。惟近年来该公司电源开发迭遭阻挠,故经济部于八十四年开放民间筹设发电厂作业,让民营独立发电厂加入竞争,以达到善用民间活力、稳定电力供应、提高经营效率及促进电业自由化之目的。

民营电厂为近十年政府提供民间参与之电力建设,也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嘉惠电厂于设计之初为扩大低碳之洁净能源使用,乃采清洁能源天然气为发电燃料,以复循环机组发电除大幅提高发电效率,并将发电污染程度及环境冲击降至最低,且可达到能源多元化、分散化,以符合国家能源稳定政策。

嘉惠电厂位于嘉义县民雄乡台糖公司大楼农场内,地处标高88公尺至118公尺之山坡地,总面积约13.75公顷,依地形分别由东向西规划成阶梯式不同高程之三区域。在考虑燃料、生水、输电线路径及功能需求,其中9.61公顷规划为厂房区、辅助设备区、行政区,并预留空间可供二期开发,其馀4.14公顷作为保育区。为减低发电所产生污染对环境冲击,采用天然气作为发电之主要原料,并由厂区用水由台湾省自来水公司供应每日约8500公吨的厂区用水。配合联外输配电线路之设计,厂内161KV开关场以最经济之路径联接至台电嘉民超高压变电所,全长约3.03公里,沿途共架设11座高压铁塔。

嘉惠电厂于民国八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取得独立电厂筹设许可,装置容量为四十五万瓩,八十八年十一月并与台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约,正式明定装置容量为六十七万瓩,同时全面展开电厂开发工作,且于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第一部机组点火,同年十二月月十五日开始商业运转。


嘉义第一个民营的电力公司

  “嘉义电灯株式会社”并非官营,而是民营的电力公司,明治44年(1911)获得总督府同意开始筹设。在“嘉义电灯”之前,嘉义街内负责阿里山林木贩售的“营林所”就有发电机组,但仅限于工厂照明与裁切机械使用,未提供民宅的家用电力。

  “嘉义电灯”虽是民营,但大股东皆是与官方关系良好的日本企业。最大股东是赤司初太郎(1874-1944.02.12),日本高知县人,乙未割台时以军夫身分随军来台,并开设商店进行军用品供应。其后迁居斗六街,开设制酒厂、旅馆“云林馆”。后藤新平曾下榻“云林馆”,将其誉为“斗六の三太郎”之一。可见他与官方关系密切。在嘉义他也曾担任“嘉义电灯”与嘉义银行社长。

谁在用电?

  “嘉义电灯”开业时供应2,500盏电灯,其中官方装设500多盏,“花柳地”装了300盏,其他店面、工厂也应有装设,这让嘉义市街的夜生活更加缤纷。除了酒楼、艺妲等特种行业,因有照明而形成的夜市也成为嘉义市街现代化的象征。蔡清福〈嘉义夜市书所见〉说:“踏遍诸罗夜未央,往来士女自成行。灯光灿烂人声沸,鬓影参差柳絮狂。万物纷纭堆满市,四民交易竞登场。行吟颇觉艰难处,喷水池边坐纳凉。”诗中描述现今嘉义市中央喷水圆环,在昭和9年(1934)的热闹夜市景像。

  此外,“嘉义电灯”也提供民宅电灯、电扇的装设、修理等服务,让电力逐步进入嘉义市民的生活之中。

停电

  但城市开始使用电力,无可避免的,“停电”就成为相当恼人的问题。大正14年(1925)7月7日发电机组严重损害,经维修后仍然无法正常供电。经常无预警断电的结果,导致日东制冰工厂损失惨重。正是冰块热销的季节,无法制冰或保冷,业者当然火大,最终导致日东制冰工厂主任与“嘉义电灯”技师大打出手,闹上社会版面。

电力与现代街景

  “嘉义电灯”后来为官方收编,成为今日台湾电力公司的一部分。但104年前“嘉义电灯”的设立,也让嘉义市街产生变化,也衍生许多趣味的书写。赖惠川《闷红小草》就写到:“贪看女子在前街,突涌痴痰塞窍来。沿路行又沿路走,头争电柱起双雷。”这首诗描述一位男子贪看前面的美丽女子,突然迷了心窍的跟著这名女子。偷偷摸摸的跟随著,一不留神,撞上电线杆,肿起二个包。这首用台语写成的作品,近似竹枝词,以本地的语言描写本地的事情。由此也可见,电力设施的引进,市民生活及诗人书写产生新的面貌。

注释

  1. 湾电力公司编,《台湾电力创业百周年》(台北:台湾电力公司,1988年),页18。
  2. 柯文德、卢承宗,〈日治时代台湾之电业〉,收录在台湾银行经济研究所编印, 《台湾之电力问题》(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2年),页151-152。
  3. 台湾电灯株式会社、台湾合同电气株式会社、花莲港电气株式会社、恒春电气株式会社及南庄电 气商会等五社。
  4. 昭和十九年(1944)因战事紧张,岛内需电日多,台湾电力株式会社欲兴建东西联络线以利用东部电力,台湾总督遂以“矿第345号裁定书”决定合并东台湾电力株式会社于台湾电力株式会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