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虚斋劝农十诗·恰好农时踏翠烟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和虚斋劝农十诗·恰好农时踏翠烟》南宋宰相郑清之作品,字德源,号安晚,浙江鄞县人,历光禄大夫、左、右丞相、太傅卫国公等职。淳祜末年,因元兵侵宋猖撅,清之进十龟元吉箴劝帝励精图治,奈妄臣抵毁未能实施,故决意隐居,淳祜十一年(1251年)偕樊夫人及四子乘船南下至三百门定居,是年11月11日病疫,葬于大湾山。碑文楷书阴刻“宋祖敕封考踢进士第右丞相太傅卫国公净庵清之郑公墓,敕封妣一品夫人闺淑樊氏”[1]。
“ |
恰好农时踏翠烟,睡龙惊起雨公田。 官程便作乘闲看,不用扁舟学计然。 |
” |
— [南宋]郑清之 |
作者生平事迹
宠遇优厚
嘉熙三年(1239年),郑清之被封为申国公。
嘉熙四年(1240年),理宗派中使赐给他亲笔写的“辅德明谟之阁”的题字,赏给他十万缗钱用来修建房舍,郑清之就每天同宾客、门生游山玩水。
淳祐四年(1244年),郑清之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他多次辞官都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保、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被加封为卫国公。他入朝拜见理宗,理宗下诏赐给他府第。
淳祐五年(1245年)正月,为理宗祝寿结束后,他又上疏请求辞官,理宗不许,加授其为少傅,仍任观文殿大学士、醴泉观使兼侍读,进封越国公。不久,郑清之的儿子郑士昌去世,他决意东还,辞职,又没被允许。他被授予少师、奉国军节度使,仍为醴泉观使兼侍读、越国公,理宗赏给他玉带,又在西湖的渔庄赏给他一处府第。郑清之为理宗讲读《仁皇训典》,他说:“仁祖的仁德宽厚,使他表现得很英明,所以他能制定法度,国家也没有懈怠、不振奋的祸患;孝宗的英明,来源于他本身的仁德宽厚,所以他能培养和鼓舞士气,国家没有特别严厉苛刻的风气。仁德宽厚和英明二者互相弥补,缺一不可,这就是仁祖、孝宗统治时出现盛世的原因。”理宗表彰了他。
淳祐六年(1246年),郑清之被授予太保,他极力推辞。按惯例,允许他把官职转授先祖,郑清之请求理宗格外加恩,追封给他的高祖郑詥,理宗同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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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南宋大臣郑清之的墓地在哪?郑清之的家谱是如何记载的?,历史新知网,2019-02-28
- ↑ 宋相郑清之世系考,个人图书馆,202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