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區交通運輸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和田地區交通運輸局是和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內設機構
交通局及客管處2017年在職工作人員30人,其中科級幹部5人,一般幹部19人,工人11人;女9人,男21人;黨員[1]22人,群眾8人;本科10人,大專15人,高中以下5人;漢族22人、維吾爾族8人。
歷史沿革
根據《關於印發和田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市政辦[2012]42號)文件精神,和田市交通局於2012年5月更名為「和田市交通運輸局」;2013年5月成立交通運輸局黨組。根據發展需求,和田市城市客運交通管理處、和田市玉城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管理職能劃轉給交通運輸局,2013年11月,經和田市委批准成立中共和田市交通運輸局委員會,2016年2月撤銷黨委成立交通運輸局黨組。局機關核定編制4人,其中行政編制3名(正科級領導2人,副科級領導1人),工勤編制1名,下屬路政隊核定事業編制7人,無領導職數。下屬客管處核定事業(參公管理)編制15人,核定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黨組下轄交通運輸局機關黨支部、城市客運管理處黨支部和玉城公交公司黨總支部。
和田地區交通運輸局機構職能職責
(一)貫徹落實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
(二)擬訂公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編寫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並按程序報批。參與擬訂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與規劃。
(三)指導地區道路交通運輸綜合管理及其市場監管工作。指導落實道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技術規範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
(四)指導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協調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組織實施公路有關收費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行業[2]價格。
(六)承擔公路建設市場監管工作,維護交通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組織實施公路工程建設有關制度和技術規範。承擔管轄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市場准入、竣工驗收和質量監督等工作。
(七)指導縣鄉道及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管理,依法保護公路路產路權。監督指導貨運車輛超限治理工作。負責管轄收費公路管理及公路聯網收費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指導縣市公路建設、管理、養護、運營工作。
(八)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培育交通運輸市場、交通建設市場,負責培育和管理公路養護市場。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九)承擔交通戰備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工作,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交通運輸有關信息。 指導交通運輸系統應急處置工作。
(十)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承擔交通科技項目管理,組織重大交通科技項目攻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組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工作。貫徹國家有關技術標準,組織實施相關地方技術規範。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標準化協調工作。
(十一)監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的法制宣傳、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監督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培訓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國際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及利用外資工作。
(十二)完成地委、行署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和田地區交通運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承擔局機關日常工作事務;承擔督查、政務公開、信息、檔案、機關財務、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科技信息、精神文明、人事勞動、機關財務、固定資產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
(二)綜合規劃和政策法規科
組織擬訂地區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公路、運輸站場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組織落實收費公路的收費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組織編寫地區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並按並按程序報批,指導樞紐場站建設;負責權限內公路工程設計審核工作;承擔權限內經營性收費公路管理工作;負責權限內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後期評價工作;負責地區交通運輸行業統計、運行分析及其信息工作;參與編制交通戰備公路建設規劃、年度計劃。組織交通運輸發展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地區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地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設;指導和監督交通運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三)交通運輸和安全監督科
參與編制道路運輸發展規劃,組織落實道路運輸、城市公共交通、城市軌道交通有關政策、制度和運營服務規範;參與有關交通物流的政策研究;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漁業船舶檢驗工作;指導道路運輸安全監督和信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政策;監督管理有關公路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責任認定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達標工作;組織協調交通戰備、公路應急處置工作。
(四)項目建設管理科
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行業指導、市場准入、工程質量、市場管理、信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交通運輸建設制度和技術規範;指導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組織落實交通運輸建設制度和技術規範;指導維護公路建設市場公平競爭秩序;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審批和設計變更審核、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組織管轄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組織落實公路工程補充性造價依據和計價依據;指導交通運輸建設行業安全監督。
(五)農村公路管理科
參與擬定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發展規劃;指導地區農村公路的建設、養護、監督檢查及其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地區農村公路規劃的編制,編報、下達農村公路年度計劃;指導交通建設扶貧工作;指導農村公路信用體系建設。組織落實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規範;負責因搶險、防汛需要修築堤壩、壓縮或拓寬河床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縣鄉道、管轄範圍內專用公路、公路橋樑、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活動的許可;負責權限內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的審批。
參考文獻
- ↑ 黨言黨語 || 黨員常識100條(十),搜狐,2021-07-07
- ↑ 交通運輸行業迎來六大新機遇,搜狐,20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