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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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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水、台水公司,是臺灣最大的自來水供應機構,為中華民國經濟部管理的國營事業。除了大臺北部分區域與金馬地區,分別由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當地自來水廠負責之外,臺灣地區的自來水供應均由台水負責。
歷史
- 1954年,臺灣省政府仿傚英國等國家實施區域給水制度,以統一規劃、統籌臺灣的水資源與自來水。
- 1972年12月16日,時任中華民國行政院院長蔣經國於行政院會議中指示,為有效發展臺灣省各地之公共給水,應成立全省性之自來水公司。
- 1973年4月1日,臺灣省政府成立「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籌備處」。
- 1974年元旦,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並將當時臺灣省轄區(已經不含升格直轄市的臺北市)共128座自來水廠分三期併入。
- 1976年3月1日,臺灣省各地自來水廠全部整併完成。
-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為直轄市,臺灣省自來水公司的服務範圍已經不侷限於臺灣省,但由於當時為臺灣省省屬事業,因此仍維持原名。
- 1999年,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實施,臺灣省自來水公司改隸經濟部,成為準國營事業。
- 2007年5月,在行政院支持下,臺灣省自來水公司董事會通過決議更名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並正式納入經濟部國營事業的編組之中。[1]
影片
參考文獻
- ↑ 李錫璋. 台水公司五月起更名並納入國營事業行列. 中央通訊社. 2007-05-16 [200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