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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绿电交易市场机制研究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绿电交易市场机制研究与实践技术应用案例,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背景

1.技术应用所属行业特点、机遇与挑战

在京津冀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部署,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在我国亟需通过在局部区域开展先行先试和创新示范、探索有利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的背景下,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开展是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能源革命的生动实践,是促进低碳、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技术应用所解决的行业难点、热点问题,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本项目属于电力市场技术领域,针对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促进可再生能源[1]消纳利用、推进清洁采暖工作的相关方案及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了深入研究,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二、应用案例

1.项目概述

为推动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项目从方案的主要目标、实施步骤、各方权责以及市场交易组织管理四个方面入手,制定了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四方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构建了“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用户企业”的四方协作机制,为创建公平有序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环境奠定基础,实现了参与各方的互利互赢。

基于张家口可再生能源消纳现状及用户对清洁能源的需求,项目制定了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确保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适合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新模式。根据2017年运行情况,综合考虑政府、发电企业以及用户的管理体制及利益诉求,项目从建立风电清洁供暖新模式、绿电交易组织新模式、分批分层的市场准入机制、强制结算和差额收益返还的结算机制、部分风电企业取消保障性小时数新模式以及保障小时数的分解落实机制等方面完善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项目在张家口乃至整个京津冀地区进行了四方协作机制实施方案和绿电交易机制的创新性实践,通过推进清洁供暖民生工程、推动实现冬奥场馆100%使用绿电、促进电能替代推广和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全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2.主要效益

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绿电交易自2017年11月首次启动,交易规模逐步扩大,截至2020年6月底,累计交易电量12.61亿千瓦时,其中清洁供暖交易电量7.49亿千瓦时,冬奥场馆交易电量1165.9万千瓦时,高新技术企业[2]交易电量5.0亿千瓦时。依托市场化交易和输配电价政策,电采暖低谷时段到户电价不到0.17元/千瓦时,高新技术、冬奥场馆发电侧交易价格约为0.17~0.19元/千瓦时,极大降低了用户使用绿电的成本,充分保障了民生需求,减轻了企业的用电负担,确保了冬奥场馆得到清洁、可靠、经济的电能供应。

三、技术要点

1、构建了“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用户企业”的四方协作机制,实现了政府(有形的手)和市场(无形的手)的有机结合,奠定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长期、长效合作基础,实现了参与各方之间的互利互赢。

2、建立了分批分层、效率优先与政策导向兼顾的市场准入机制,保障张家口地区风电清洁供暖用户由集中式采暖用户延伸至分散采暖用户,分批次推动冬奥场馆和高新技术技术企业参与绿电交易,优先保障地方招商引资的大数据类等高新技术企业准入交易,健全民生性、政策性准入用户电网企业打包代理模式。

3、首创市场化交易模式和分时输配电价“双轮驱动”的风电清洁供暖新模式,确保大量使用低谷电的蓄热式电采暖到户电价“居民可承受”;创新开展超发电量强制结算和差额收益返还的结算模式,有效保障参与清洁供暖交易的风电企业利益,丰富和拓展了绿电交易理念和内涵。

4、重构了契合可再生能源发电特点的绿电交易组织新模式,发电企业以项目期次为单元参与交易,保障申领国家补贴需求;电网企业代理电采暖、冬奥场馆交易采用单向挂牌方式,提高组织效率;高新技术企业采用双向连续挂牌,反映供需比例和价格规律,充分提升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组织的灵活性。

5、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环境下的保障小时数的分解落实机制,先后采用电力交易统一分解到发电企业自主分解模式,实现了年度保障小时数科学合理分解到月,提升了发电企业参与交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以月度交易为主的中长期交易顺利实施。

四、应用前景

(1)张家口市的“四方协作机制”在2018年获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经典经验做法给予的通报表扬。“四方协作机制”服务于电采暖市场化交易,它不仅将用户从电采暖扩展到冬奥场馆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等,还对电采暖低谷电价采取优惠的输配电价政策,为绿电市场化交易开展的合作方式树立了新型典范,构建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成功模式。

(2)项目编制的《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将规则原来绿电市场范围(张家口)扩大到京津冀范围,并且规则在绿电交易实践中不断得到修改和完善,进一步促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清洁供暖、高新技术企业和冬奥场馆的绿电市场化交易的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济效益显著。

(3)张家口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可向京津冀以及全国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推广实施,它将作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市场交易先行化发展的成功实践,为我国其他地区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推动全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协调发展,助力贯彻落实电能替代、清洁替代的国家战略。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