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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南昌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南昌市[1]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的,作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主要職責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以及隨軍隨調家屬等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實施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和退役軍人、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工作。
(四)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2]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實施落實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協調實施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烈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七)組織實施全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貫徹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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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最新南昌市概況,豆丁網,2016-01-29
- ↑ 民政部出台政策規範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服務管理 ,搜狐,2015-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