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直属单位,正县级建制。负责南昌地区国、省道及部分县乡经济干线992.62公里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下辖7个分局及6个直属单位。全系统现有职工10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54人,中、高级技术人员91人[1]。
机构简介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为南昌市政府直属正县级建制参公事业单位,主管全市国省道、县乡经济干线公路管理工作,下辖8个分局和6个直属单位。承担辖区内64条普通干线公路的养护管理任务,管养里程计1008公里,其中国道3条231公里,省道5条126公里,县道37条587公里,乡道19条59公里,高速匝道5公里。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公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全市公路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工程项目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引导。
(二)参与实施国家、省在本市境内国、省道和市养县乡道公路工程建设及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督促全市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市养县乡道的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并组织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所辖公路路政和国道、省道、市养县乡道的路产、路权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的规定,依法收取公路占用费、公路损失赔偿费及核批公路超限运输,维护公路完好、畅通和公路施工的正常秩序。
(五)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市养县乡道的技术标准管理,组织重大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公路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和市养县乡道公路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公路建设(改造)、大、中修工程质量监督及工程交(竣)工验收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新技术、新材料引进和开展公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八)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有关公路行业的法令、法规和上级交通、公路部门颁发的条例、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抓好检查、督促、执行。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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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南昌概况 ,南昌市人民政府,2020-07-0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