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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学生杀害家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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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ettoday

北京中学生杀害家教事件是2005年5月21日一起发生在北京未成年人杀人案件,由于凶手的身份背景而使得这起案件在当年的中国大陆引发了一系列关注。

5月23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前往东直门外大街18楼探望凶手的母亲。据外交部人士说,“王光亚听说此事后就赶来,为的是安抚家属,因为家里出事对在外工作的外交人员的情绪影响非常大。”

同年12月6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1] ”判处凶手有期徒刑8年,全案完结。

目录

判决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凶手小华犯案时是未成年人,且在案发后自首,再加上小华被诊断为“青春期性心理障碍倾向”,司法精神病学鉴定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法院减轻处罚,以故意杀人罪判决小华有期徒刑8年。

被害人父亲认为“青春期性心理障碍倾向”并非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此认为判决过轻,表示将提请检察院抗诉,但再无下文。

案件相关人

被害人

小微(化名,也有部分媒体叫做小威),18岁,北京交通大学2003届计算机专业在校生。

凶手

小华(化名),15岁,北京二中学生,同性恋倾向。小华的父亲为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公使衔参赞,母亲为外交部工作人员。

参考文献

  1. 故意杀人罪,law.moj.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