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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粉岭裁判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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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粉岭裁判法院(Former Fanling Magistracy)位于新界粉岭马会道302号,主楼建于1960年,到了2002年,因法院的设施不足以应付现今法庭运作的需要,政府将法院迁往附近的新法院大楼,旧法院自此丢空。2009年,法院被发展局列入第二期活化计划,邀请社会企业使用法院大楼建筑物。法院大楼的兴建见证香港司法制度的发展,拥有一定历史价值,于2010年被古物古迹办事处列为香港三级历史建筑[1],之后活化为“香港青年协会领袖学院”,在2019年3月31日正式开幕。
历史
设立地方法院
自1899年英国正式接管新界后直至二次大战前的一段时间,香港政府并没有在新界设立英式司法系统。新界乡村、宗族及家庭的纠纷,大多是沿用中国传统方式,由地方乡亲父老调解,又或者前往位于南头的中国官府解决纷争。另一方面,部分司法权力则下放到新界的理民官(District Commissioners/ District Officers),主理当地的小额钱债法庭和田土法庭,在元朗屏山及大埔的理民府充当警察裁判官(Police court magistrates)的角色。遇上其他严重的案件,则交由九龙裁判法院审理,因此新界一直未有设立正式的法院大楼。
直到1950年代后期,为应付新界的发展,政府决定划一市区及新界的管治架构,开始将理民官先前履行的职务转移至各专业司法部门。1961年,政府通过新法例,把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的民事司法管辖权扩大至新界地区,将一直由理民官所兼任的司法职能移交至地方法院。1961年9月2日,前粉岭裁判法院启用,是第一个在新界兴建的裁判法院,为北区居民提供服务[2]。
法院搬迁
法院最初只设有两个法庭,随著新界急促发展,前粉岭裁判法院渐不敷应用,当局于1983年及1997年分别在大楼旁加建临时建筑物,增设两个法庭、办事处及当值律师办事处。另在1980年代,当局分别在沙田和屯门兴建两幢裁判法院,以应付日益繁重的工作量。然而,前粉岭裁判法院仍欠缺必要的设施,如公众谘询室、公众证人室、律师和记者专用的设施等,不足以应付现今法庭运作的需要,政府遂决定在旧法院附近兴建新法院大楼。2002年,新粉岭法院大楼启用,旧法院便开始空置。期后空置的大楼成为电影、电视剧拍摄胜地,其中为人熟悉的是无间道II的警署场景。
近期发展
2009年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宣布将法院大楼列入第二批活化的建筑名单[3],邀请社会企业活化使用法院大楼建筑物。发展局建议中标机构活化时须保留法院的基本面貌,例如法院内的墙砖、楼梯的扶手部份,天台上的旗杆及法院内的天井;还要求法院内必须保留法院内两间法庭的其中一间,以及至少保留位于地下4间羁留所的一间,并且包括室内的全套配置。另外,发展局还要求申请团体拆除1997年加建的当值律师办事处,以方面市民观看裁判法院的全景。其后却宣布有关的申请书未能符合“活化计划”要求,故未被纳入第二期活化计划[4]。前粉岭裁判法院在第三期活化计划,由香港青年协会投得改建为青年培训中心,在2019年3月31日正式开幕,同年4月起设免费导赏团服务,接受市民及团体预约参观。
建筑特色
前粉岭裁判法院大楼是典型50年代的政府建筑。建筑风格与同年兴建的深水埗北九龙裁判法院十分相似。但相比之下,粉岭法院的建筑规模较小,大楼只有两层高,内部则只设两个法庭。正面外墙主要有稍微向外伸展的双层檐篷及多层高的窄长型窗户,展现出简化的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突出法院庄严的本质。侧面外墙亦有充满新古典建筑特色的门框和梁托。大楼内部的中庭大堂设有中央天井,以引入自然光线,两旁附有一条设有装饰铁制扶手的楼梯,由地下大门直达上层的法庭。法院采用当时较为经济的装修物料,例如马赛克瓷砖、人造石砖、水磨石砖、涂漆等。法院设有数个入口通道,法官、犯人及公众在法院内分别使用不同的入口,反映出香港重视司法独立的制度。
影片
参考文献
- ↑ 古物古迹办事处 - 《1 444幢历史建筑物的评估结果》. [2010-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9-26).
- ↑ The Antiquities and Monuments Office,Brief Information on Proposed Grade 3 Items. [2010-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22).
- ↑ 蓝屋、粉岭裁判署 入选次批活化名单. 头条日报. 2009-02- [2009-06-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4-29) (Chinese (Hong Kong)).
- ↑ 前粉岭裁判法院和王屋村不纳入活化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