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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自治区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目录
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推动全区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制订自治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识实施。
(二)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三)统筹规划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四)负责组织承办参加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主办自治区综合性体育比赛;归口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积级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归口管理体育外事活动;指导业余训练工作。
(五)组织指导体育宣传教育、体育科研和全区性体育社团的工作。
(六)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审批程序和办法。
(七)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综合、体育外事和宣传工作。
人事处
负责管理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自治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群众体育处
拟订自治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2] ;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竞技体育处
研究拟订自治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拟订全区性体育竞赛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自治区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负责审查和组织协调在自治区境内举办的国际、国内重大比赛和主办自治区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区裁判员队伍管理工作。
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指导管理全区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和体育竞赛;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负责我区青少年后备人才基地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少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区青少年运动员参加自治区和国家的注册工作。
体育经济处
研究拟订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拟订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办法;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负责管理机关的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会工作;负责体育事业统计、体育器材装备等工作。
政策法规处
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拟制体育工作发展战略,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负责体育法规的立项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体育法制宣传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体育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视频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你知道吗? ,搜狐,2018-11-06
- ↑ 历史上的今天|《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发布 ,搜狐,2018-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