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简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CWC),签订于1993年1月13日,1997年4月29日生效[1],是第一个全面禁止,且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军控条约,对维护世界和平、国际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共有130个国家签定。
沿革
1992年9月,日内瓦裁军会议,签署公约草案。同年11月,第4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成为公约。1993年2月于荷兰海牙设立执行机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1997年4月29日公约正式生效。同年5月于海牙举行第一次缔约国大会。
2000年4月29日起明令禁止缔约国将表二剂输往非缔约国。2002年10月于海牙举行第七届缔约国大会[2],讨论表三剂是否如表二剂进行贸易管制。
加入公约情况
截至2016年4月,全世界已有192个国家加入该公约。以色列签署该公约但未由议会批准。联合国会员国和观察员国中,埃及、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南苏丹和巴勒斯坦没有签署该公约;中华民国未能加入,但声明将遵守公约。
库存化学武器的销毁
截至2010年初,全世界共有化学武器库存30,308吨。在化学武器销毁前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登记的化武制剂为71,315吨,867万枚弹药和容器, 70套生产设施。此外,几个没有签署《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国家,特别是朝鲜,也被怀疑拥有化学武器。一些公约成员国(包括苏丹和美国)被指控未披露其化学武器库存。
销毁进展
截至2010年10月28日, 总计43,131吨或60.58%的登记的化学武器(第一类物质)已经被销毁。超过45% (3.95百万)化学武器弹药或容器已经被销毁。 大约50%国家通过了公约要求的对于化学武器制剂的非法制造的立法。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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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跳转 ↑ 1997年4月25日 中国批准《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国网,2009-04-24
- 跳转 ↑ 外媒: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缔约国大会在海牙举行,搜狐,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