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
《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Development, Production, Stockpiling and Use of Chemical Weapons and on Their Destruction),簡稱《禁止化學武器公約》(CWC),簽訂於1993年1月13日,1997年4月29日生效[1],是第一個全面禁止,且徹底銷毀一整類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具有嚴格核查機制的國際軍控條約,對維護世界和平、國際安全具有重要意義。共有130個國家簽定。
沿革
1992年9月,日內瓦裁軍會議,簽署公約草案。同年11月,第4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成為公約。1993年2月於荷蘭海牙設立執行機構禁止化學武器組織。1997年4月29日公約正式生效。同年5月于海牙舉行第一次締約國大會。
2000年4月29日起明令禁止締約國將表二劑輸往非締約國。2002年10月于海牙舉行第七屆締約國大會[2],討論表三劑是否如表二劑進行貿易管制。
加入公約情況
截至2016年4月,全世界已有192個國家加入該公約。以色列簽署該公約但未由議會批准。聯合國會員國和觀察員國中,埃及、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南蘇丹和巴勒斯坦沒有簽署該公約;中華民國未能加入,但聲明將遵守公約。
庫存化學武器的銷毀
截至2010年初,全世界共有化學武器庫存30,308噸。在化學武器銷毀前在禁止化學武器組織登記的化武製劑為71,315噸,867萬枚彈藥和容器, 70套生產設施。此外,幾個沒有簽署《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國家,特別是朝鮮,也被懷疑擁有化學武器。一些公約成員國(包括蘇丹和美國)被指控未披露其化學武器庫存。
銷毀進展
截至2010年10月28日, 總計43,131噸或60.58%的登記的化學武器(第一類物質)已經被銷毀。超過45% (3.95百萬)化學武器彈藥或容器已經被銷毀。 大約50%國家通過了公約要求的對於化學武器製劑的非法製造的立法。
視頻
關于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移至 ↑ 1997年4月25日 中國批准《禁止化學武器公約》,中國網,2009-04-24
- 移至 ↑ 外媒: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締約國大會在海牙舉行,搜狐,2018-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