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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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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七,又称作七、作旬烧七斋七理七,是东亚的丧殡习俗,指人死后每隔七天举行法事一次,七天为一期,最多为七期,七七四十九天才结束。道教称之为七七追荐, 佛教称之为七七斋七七忌累七斋七七日斋七日

“七七”为最后一个“七”,称“断七”、尾七满七圆七[1]

头七

民众习惯上认为“头七”指的是人去世后的第六日晚上到第七日早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头七”习俗,死者魂魄会于“头七”返家,家人应于魂魄回来前,为死者魂魄预备一顿饭,烧香奉祀。

有人认为,家人之后便须回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觉,睡不著便躲入被窝;如果死者魂魄看见家人,会令他记挂,便影响他投胎再世为人。

亦有人认为人死后魂魄会于“头七”前到处飘荡,到了“头七”当天的子时回家,家人应于家中烧一个梯子形状的东西,让魂魄顺著这“天梯”到天上。

闽南人认为,地府城隍的事务繁忙,除非要即刻审讯此人,否则黑白无常牛头马面直接来勾魂的对象较少,多数人病死时,浑浑噩噩,没有黑白无常接引,所以前六日都不确定自己死了,还四处游荡,一心一意要回到自己的躯体,直到第六日的日落过后,土地公出现向死者说:“你已经死了,我带你回家一趟,看看家人之后,就要去见十殿阎君。”通常亡魂不会相信土地公说的话,土地公就会带亡魂去洗手,亡魂一洗手,发现指甲全部变黑,并且脱落,俨然尸体的样子,这才相信自己已经死了,然后死者会开始痛哭。此时土地公也会带著亡魂回家,检视家中的情况,土地公会带亡魂到所属的城隍庙去报到,城隍爷初审,并注销此人阳世的户籍后,由牛头马面黑白无常押送到地府去,面见第一殿秦广王

如果为了细故自杀或者意外枉死者非常悲惨,通常土地公也无法前来接引,一种是被当地的风水所困,困在枉死的地方,成为地缚灵,每天重复一次枉死的动作,可能需要替身代替自己,才能离去,俗称抓交替。另一种就是被黑白无常等鬼差勾至地府,集中至枉死城,因此道教有破枉死城的仪式,帮助枉死的灵魂能早日脱离枉死城,早日投胎。所以闽南台湾的风俗,特别重视枉死者的头七,为其做功德,希望枉死者不再痛苦,获得冥福

七七

  • 自隋唐开始,民间在人死后每过七天就举行一次奠礼,或者颂经设斋,或者建醮拜忏,以追荐亡灵,民间简称为“做七”。
  • 道教认为人死后第七天来到地府十殿的第一殿接受审判,如此每逢七日、百日、对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审,民间谓为“过王官”、“参详十王”。 以江浙地区为例: 一七,即死后七日,丧家举行隆重仪式,另外供木主,焚香叩拜,烧冥纸,请僧道诵经、拜忏。
  • 旧时杭州的做七风俗是这样的
    • “一七”一般叫“头七”或首七,通常在第六天就开始,据《杭俗遗风》上说:做七须在第六日上,故名曰“敲六头儿”,用土地庙的和尚来做法事,配合音乐。
    • 二七,祭礼从简,这天,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祭奠,烧纸楮。
    • 三七,亦称“散七”,这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称谓,或上坟焚香接亡灵回家,家中设奠。
    • 四七,祭礼从简,这天,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焚纸楮进行祭奠。
    • 五七,在七七中,五七祭仪尤重,这天,丧家举行祭奠,焚楮烧纸,请僧人、道士放焰口。亲友也携纸钱、锡箔元宝(也有送现金)助祭,丧家要办酒席招待。有的扎纸扎,焚祭亡灵,纸扎有楼阁房宅,内置锡箔元宝;有金山、银山,山上饰草木鸟兽,祭礼时,将这些纸扎拿到墓前焚化。有的地方这天出嫁女儿挑酒食回娘家祭奠。
    • 六七,祭礼从简。
    • 七七,“七七”又称“满七”、“尾七”等,仪式略同“头七”。有的地方又称“七七”为“起服”,即除去孝服,换上吉服。
  • 举行道场的时间间隔一般最少要七天,最多要做到四十九天为止,也就是说要每隔七天做一次,一共要做七次。
  • 到了宋代以后,民间佛教也为人设道场做七。解释是,人死后的中阴身,四十九天之内会再度转生到六道之中。

作旬

民间的释教相信,十殿阎罗目连尊者会在人死后计算其一生的善恶,以给予报应并决定投生六道闽南人传说,“头七”到“尾七”是作功德的最佳时机,到“尾七”后,要由目连尊者部下的查察司判官李玄邃、赏善司判官杨玄感、罚恶司判官韩子通、阴律司判官崔子玉等四大判官复审,并由目连尊者判断死者获得了多少冥福,故富贵门阀多在“尾七”(“第四十九日”)之后,每一旬(十日)举行法事一次,称“作旬”,以祈祷于四判官与目连尊者。

第五十九日为“初旬”,由阴律司崔判官复审;第六十九日为“二旬”,由查察司李判官复审;第七十九日为“三旬”,由赏善司杨判官复审;第八十九日为“四旬”,由罚恶司韩判官复审;第九十九日为“五旬”,由目连尊者亲自复审,但“五旬”通常会与“百日”合并办理。

清治时期起,台湾人通常只作法事至“尾七”即止,而不“作旬”,直接作“百日”,故台湾本省汉族则直接称“作七”为“作旬”。

起源

超度亡魂起源于六朝道经中吴葛玄纂集《太上慈悲道场消灾九幽忏》十卷及《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所见的斋仪,以深度忏悔为主,来消灾度厄及超度亡魂。而做七的起源最早是出至于南朝的《太上洞玄灵宝业报因缘经卷之八》《生神品第十九》。故民间传说,地府是天庭下辖负责管理人间事务,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务。一旦人死后第七天,将来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审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对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审,民间谓为“过王官”、“参详十王”。

北魏时佛教借鉴道教的“七七追荐”改为“七七斋”。《北史.外戚传》记载外戚胡国珍去世后,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为他设千僧斋,并度七人出家为僧。可知这样的礼俗应是从佛法的轮回观念而来。

民间相传,此时若无继嗣为其作功德、积冥福,在生时又无种下善因,将审定其生前罪业,打入地狱受报;所以,阳世的亲属每隔七日为亡者办法事、修功德,谓之“七七斋”或“七七追荐”。五代时期开始(一说为唐后期或为宋代)有传说指目连尊者暨治下四大判官负责计算死者“七七日内,所修佛事檀施”之功德。

依佛教而言,人死后离魂被称为“中阴身”,而中阴身的寿命只有七天,那是因为中阴身非常的孱弱,过了七天就会消灭;但是,如果投生到下一生的因缘尚未具足时,中阴身就会死而复生,继续等待投生的因缘。中阴身在下一生的投生机缘尚未成熟时,会四处寻找有缘的父母,以做为托生的凭借。若没有适当的因缘,便会经历数次的生死,每七日为一期,七次为限,总共七七四十九天为极限,四十九天内一定会被业力牵引而投生,不能逗留。佛教传六道轮回有天、修罗、人、鬼、地狱、傍生。“天道”是大善少恶业者,方可无转生。“人道”是少善少恶者。“鬼道”是犯重贪恶业者。“地狱道”是犯重嗔恶业者。“傍生道”是犯愚痴重业者。“修罗道”有如天之善者,确有大嗔业,故不得为天道,而生为修罗,在世可享如天之福,善业尽,则堕入地狱。

做七是为了鬼道众生而作,鬼道是因贪恶业而生,故鬼道多贫苦饥饿,人间子孙若积福回向,则可使鬼道众生稍得福报,饱餐几顿,暂免饥饿之苦。地府神职乃是由有善业的鬼道众生,不受饥饿之苦,但还是有其他方面苦厄,善恶业是不能相抵的,都必须受报,因此虽有善业,但还是要转世为鬼道众生,直到恶业尽。若转世为其馀五道,无法收受作七积福,不过积福本身也是为自己积福。轮回转世是由业力所决定,其为天地大道自发而成,公正无私,非一人所能执掌。

参考文献

  1. 做七. 台湾大百科全书. 中华民国文化部. [2015-11-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