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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歷

伍廷芳 ,JP(1842年7月9日-1922年),本名敘,字文爵,又名伍才,號秩庸,齋號、筆名觀渡廬,祖籍中國廣東新會,生於南洋的英屬馬六甲(現時的新加坡)。清末民初外交家、法學家、書法家。畢業於倫敦學院,他是首位取得外國律師資格的華人,他亦是中國近代第一個法學博士及香港首名華人大律師和首名華人立法局議員。後於中國從政,是近代有名的政治家,官至中華民國外交總長。[1]

1894年在,甲午戰爭期間,伍廷芳當時為中國與日本官員溝通的代表,其後中國戰敗,中日雙方簽訂馬關條約,伍廷芳為中國的代表,他與一般愛國之仕不同,認為談判來之不易,理應履行條約所規定的條款。 [2]

生平

生於南洋的英屬馬六甲, 3歲時隨父親回中國廣州芳村定居, 14歲時往香港求學,在聖保羅書院就讀,畢業後於1861年任香港的高等審判庭、地方法院等的翻譯;1858年推出附刊《香港船頭貨價紙》,這是中國第一份中文商業報紙,此後更名為《中外新報》。同時,又協助陳藹亭創辦《香港華字報》,1864年與牧師何福堂的長女何妙齡成婚,1871年調任港府巡理署譯員。

1874年, 告別妻子,第一個自費赴英國留學[3],在英國倫敦大學學院攻讀法律,並在林肯律師學院受大律師培訓,1877年畢業,獲得倫敦大學學院所頒法律博士(LLD)學位,1876年通過大律師資格考試,1877年1月26日正式成爲大律師, 第一位獲得英國律師資格的華人。3月乘船離英,在船上認識候任香港總督軒尼詩,從此改變了他的人生。

首名華人太平紳士及首位香港立法會議員

伍廷芳是第一位獲准在英國殖民地擔任律師的中國人, 1878年12月16日獲港督軒尼詩委任為首名華人太平紳士、 首位香港立法會議員[4],同年他曾署任裁判司。在港期間,他積極支持港督軒尼詩的政策,反對歧視華人,並要求廢除笞刑和遏止販賣女童等,後因與妻及妻舅何添投資生意失敗,被迫辭去立法局議員一職。

1882年10月底,離港到天津李鴻章法律顧問,成為李鴻章的幕僚,其間曾參與1885年「中法新約」、1886年「長崎事件」、1895年「馬關條約」等的商議,擔任「馬關條約」全權大臣,亦曾任中國鐵路公司總辦等職,興建中國第一條經政府批准的唐胥鐵路

1897年5月1日正式就任駐美公使,上任後不斷為華人爭取利益,抗議排華法案;幫助孔祥熙進入美國;1906年期間,擬訂了中國最早的商業法;提出廢除凌遲等酷刑。

1911年辛亥革命後,伍廷芳支持革命,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後,任南京臨時政府司法總長,1921年孫中山於廣州就任非常大總統,伍廷芳任外交部部長,兼財政部部長、廣東省省長;更曾一度任代行非常大總統,1922年6月23日病逝廣州。

胡適對伍廷芳的讚嘆

胡適讚嘆伍廷芳之外交風範:「他在海外做外交官時,全靠他的古怪行為和古怪的議論,壓倒了西洋人的氣焰,引起了他們的好奇心,居然能使一個弱國代表受到許多外人的敬重。」

顯赫的家族

伍廷芳妻何妙齡,妻舅為何啟爵士,二人為何福堂牧師之子女。香港舊啟德機場,其中的「啟」字就是源自伍廷芳妻弟何啟。伍廷芳與何妙齡育有一子伍朝樞,他是民國時期的外交家,曾出任國民政府駐美國大使;曾孫伍浩平為美國聯邦法院第四位華裔法官。

伍廷芳在英國進修其間與一英國女子瑪麗婭誕下一女伍麗芳,三歲時帶回香港撫養,許多的私人文物及藝術收藏品由伍麗芳及其子孫鄭月娥及趙泰來繼承。[5]

著作

  • 《伍延芳集》
  • 《中華民國圖治芻議》
  • 《美國視察記》
  • 《伍秩庸先生公牘》[6]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