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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段線
圖片來自ltn

九段线”,中華民國稱為「11段線」,中华人民共和国称作南海断续线越南称“牛舌线”(Đường lưỡi bò / 塘𦧜𤙭)。中華民國於1947年提出的“十一段線”(11段線),現今仍是中華民國對於南海國界的根據;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理周恩來主動移除「11段線」當中的北部灣兩線,最終成為現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主張之的「九段線」。另外,在2014年6月出版的中国地图中,南沙群岛部分不再以插图形式存在而被整合到大地图中,该界线也比之前多一条而也被称呼为“十段线”。

關於“九段線”的法律涵義,有“国界线”、“历史性水域线”、“历史性权利线”、“岛屿范围线”等多種主張和解釋。2014年3月,菲律賓正式向常设仲裁法院[1] 提交備忘錄,以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的九段线是否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有法律依據。2016年7月12日,由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提供场地和秘书服务的临时仲裁庭就“南海仲裁案”作出判决,裁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南海九段線範圍擁有歷史權利的說法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表示该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其不接受、不承认。

歷史

根據亞洲史學家王賡武,九段线是最早在19和20世紀由日本歷史學者所劃定的南中國海的界線,1947年國民政府接受(adopt)了日本的地圖(另據前Peter J Brown所指出,並發展為十一段線),隨後該日本地圖之劃分則又由共產政府無更改地繼承(inherit)使用。国际海域划界专家兹瑞克称,传统海上疆域线决定的是群岛主权,而不是管辖海域的界限。故“九段线”不能被认为是中華人民共和国对线内整个海域的声称。而九段線與現代海權概念的衝突,成為南海周邊國家對“九段線”產生爭議的原因。然而由於“九段線”的產生早於上述國際公約和海權概念的產生年代,亦有學者認為用後生的概念去限制和否定先生的段續線是「缺乏說服力」。

根據台大學者李縉穎研究,在1883年,德國探險隊至南沙群島進行測量活動,清政府對德國提出外交抗議,表示南沙群島屬於中國的立場。1887年,清政府與法國訂定「中法續議界務專條」,劃定一條向海延伸的界線以決定海上島嶼的歸屬,西沙群島在該線以東並非越南的領土。1907年,日本商人凱撒吉次在東沙島上開採磷酸鹽,並將東沙島命名凱撒島,清政府知悉此事後,向日本駐廣東領事表達抗議,日本政府則承認清廷對東沙群島主權,但由清廷出價收購島上日人投資設備。

根據2011年12月《人民政協報》的一篇報道,引述《李准巡海记》所載:清朝海军廣東水師提督李准曾於1909年率領170余人,乘坐3艘軍艦前往西沙群島巡視,對發現的島嶼命名、建屋和挂黃龍旗

位置

十一段線順時針位置:巴士海峽 - 北呂宋海槽 - 馬尼拉海溝 - 南沙菲律賓之間 - 南沙海槽(原名巴拉望海槽) - 南沙與馬來西亞之間(曾母暗沙南面,是最南的一段) - 南沙與印尼納土納群島之間(最西的一段) - 南沙與越南之間 - 西沙與越南之間 - 北部湾中部 - 北部湾北部。

九段线以十一段線為基础,但是移除了北部湾的兩段線。

在2014年6月出版的中国地图中,由于南沙群岛部分被整合到总体大地图中,从横版印刷变成竖版印刷,在台湾本岛外海一侧也多出一条段线,作为十段线的一部分。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