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图书馆”的版本间的差异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创建页面,内容为“'''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 |
|||
(未显示同一用户的3个中间版本) | |||
第1行: | 第1行: | ||
− |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乐至县天池公园处,图书馆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拥有图书阅览室2个,藏书室1个,办公 | + | [[File:乐至县图书馆.jpeg|有框|右|<big>图书馆</big>[https://5b0988e595225.cdn.sohucs.com/images/20170717/88e81419f37546f6b6b25a42e012bfeb.png 原图链接][https://www.sohu.com/a/157719995_113987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 |
+ | |||
+ |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 生活]] 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乐至县天池公园处,[[ 图书馆]]<ref>[https://www.sohu.com/a/195994292_669468 图书馆3.0来了,这些功能你知道吗?],搜狐,2017-10-02</ref> | ||
+ | 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拥有图书阅览室2个,藏书室1个,[[ 办公 室]]2 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1个,多媒体教室1个;同时容纳200人阅览图书等资料,藏图书32000册。订阅有45种杂志,19种报纸。 | ||
==基本介绍== | ==基本介绍== | ||
− |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乐至县天池公园处,这里人员集中、交通便利,是人们看书阅报的理想场所。 | + |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 乐至县]] 天池公园处,这里人员集中、[[ 交通]] 便利,是人们看书阅报的理想场所。 |
− | 图书馆设馆长1人,副馆长1人,有采编部、流通阅览部、读者服务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初级职 | + | 图书馆设馆长1人,副馆长1人,有采编部、流通阅览部、读者服务部、[[ 办公室]] 。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 本科]] 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初级职 称<ref>[https://www.sohu.com/a/312093213_120093812 初级职称具备这几个条件你就可以升级了!],搜狐,2019-05-06</ref>6 人,八级职员1人。 |
==馆藏实力== | ==馆藏实力== | ||
− | 图书馆建筑面 | + | 图书馆[[ 建筑面 积]]1750 平方米,拥有图书阅览室2个,藏书室1个,办公室2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1个,[[ 多媒体]] 教室1个;同时容纳200人阅览图书等资料,藏图书32000册。订阅有45种杂志,19种报纸。 |
==实用信息== | ==实用信息== | ||
第17行: | 第20行: |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 ||
− | + | [[ 下午]] 13:00-18:00 | |
周 末:上午: 9:00-12:00 | 周 末:上午: 9:00-12:00 | ||
第27行: | 第30行: | ||
===入馆须知=== | ===入馆须知=== | ||
− | 一、未办理借阅证的读者不得进行图书外借业务。 | + | 一、未办理借阅证的[[ 读者]] 不得进行图书外借业务。 |
二、不得携包进入,请将包存入柜台(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 二、不得携包进入,请将包存入柜台(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 ||
− | 三、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吃零食。 | + | 三、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吃[[ 零食]] 。 |
− | 四、取阅图书后若不需外借 | + | 四、取阅图书后若不需外借 , 请及时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
− | 五、爱护图书 | + | 五、爱护图书 , 不得涂画、撕损图书,损坏[[ 图书]] 按该本图书标价的10倍进行赔偿。 |
六、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以盗窃论处。 | 六、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以盗窃论处。 | ||
第45行: | 第48行: | ||
上午8:30-12:00 | 上午8:30-12:00 | ||
− | 下午 14:30-18:00(周四下午,业务、政治学习除外) | + | 下午 14:30-18:00(周四下午,业务、[[ 政治]] 学习除外) |
===服务指南=== | ===服务指南=== | ||
第51行: | 第54行: | ||
第一条 借阅证办理及管理 | 第一条 借阅证办理及管理 | ||
− | (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办理借阅证。 | + | (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 、驾驶证等)办理借阅证。 |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对盗用、伪造借阅证者,给予处罚。 |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对盗用、伪造借阅证者,给予处罚。 | ||
第61行: | 第64行: | ||
第二条 借书数量 | 第二条 借书数量 | ||
− | (一)本馆外借的图书以一般图书为准。字典、手册、图册、工具书、精装图书等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 + | (一)本馆外借的图书以一般图书为准。[[ 字典]] 、手册、图册、[[ 工具书]] 、精装图书等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
(二)为首先保证广大读者参考、阅览用书,每个读者的借数量在3本以内(含3本)。 | (二)为首先保证广大读者参考、阅览用书,每个读者的借数量在3本以内(含3本)。 | ||
第69行: | 第72行: | ||
(一)为提高图书利用率,加速图书流通和防止遗失,要求读者用完即还,再用再借。 | (一)为提高图书利用率,加速图书流通和防止遗失,要求读者用完即还,再用再借。 | ||
− | (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0天,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归还,需要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对逾期未还的书籍,每本书每超一天交纳0.5元的违约金。 | + | (二)借阅[[ 时间]] 不得超过30天,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归还,需要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对逾期未还的书籍,每本书每超一天交纳0.5元的违约金。 |
第四条 借阅办法及其他 | 第四条 借阅办法及其他 | ||
第75行: | 第78行: | ||
(一)读者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借图书。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 | (一)读者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借图书。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 | ||
− | (二)读者在选好自己要借阅的书籍到图书馆柜台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即可。 | + | (二)读者在选好[[ 自己]] 要借阅的书籍到图书馆柜台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即可。 |
+ | |||
+ | (三)如借阅书籍[[遗失]]、损坏或污染,按该图书标价的10倍赔偿。如在图书馆发生偷盗、损坏或污染图书的[[行为]],按该图书标价的10倍进行罚款。 | ||
+ | |||
+ | ==视频== | ||
+ | ===<center> 乐至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center>=== | ||
+ | <center>国家图书馆 | 阅读成片</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w05060yyakc|560|390|qq}}</center> | ||
− | + | <center>国家 图书馆 | 每日课堂之一本 书的 国 图 之旅</center> | |
+ | <center>{{#iDisplay:q08461o7uox|560|390|qq}}</center> |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 [[Category:026 普通圖書館;公共圖書館]] |
2021年12月5日 (日) 21:59的最新版本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乐至县天池公园处,图书馆[1] 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拥有图书阅览室2个,藏书室1个,办公室2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1个,多媒体教室1个;同时容纳200人阅览图书等资料,藏图书32000册。订阅有45种杂志,19种报纸。
基本介绍
乐至县图书馆于2004年12月建成,馆址位于乐至县天池镇隆泰路(乐至中学外国语学校对面),由于群众日益增长文化生活的需要,图书馆于2010年2月,搬迁至乐至县天池公园处,这里人员集中、交通便利,是人们看书阅报的理想场所。
图书馆设馆长1人,副馆长1人,有采编部、流通阅览部、读者服务部、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7人,其中本科学历5人,专科学历2人;初级职称[2]6人,八级职员1人。
馆藏实力
图书馆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拥有图书阅览室2个,藏书室1个,办公室2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室1个,多媒体教室1个;同时容纳200人阅览图书等资料,藏图书32000册。订阅有45种杂志,19种报纸。
实用信息
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3:00-18:00
周 末: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8:00
(备注:周五、周六夜间开放至20:30)
入馆须知
一、未办理借阅证的读者不得进行图书外借业务。
二、不得携包进入,请将包存入柜台(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三、禁止高声喧哗、嬉戏打闹、吃零食。
四、取阅图书后若不需外借,请及时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五、爱护图书,不得涂画、撕损图书,损坏图书按该本图书标价的10倍进行赔偿。
六、未办理外借手续者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否则以盗窃论处。
七、外借图书应及时归还,否则将收取逾期使用费。
八、开放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 14:30-18:00(周四下午,业务、政治学习除外)
服务指南
第一条 借阅证办理及管理
(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办理借阅证。
(二)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对盗用、伪造借阅证者,给予处罚。
(三)如借阅证丢失应立即到在图书馆阅览室挂失,自挂失之日起一周后持本人证件方可补办,并交纳借阅证工本费20元(此工本费在退证时退还)。
(四)办理借阅证的同时需交纳50元的图书押金(押金可退还给读者,押金一经退还,该读者办理的借阅证自动作废)。
第二条 借书数量
(一)本馆外借的图书以一般图书为准。字典、手册、图册、工具书、精装图书等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二)为首先保证广大读者参考、阅览用书,每个读者的借数量在3本以内(含3本)。
第三条 借还书期限
(一)为提高图书利用率,加速图书流通和防止遗失,要求读者用完即还,再用再借。
(二)借阅时间不得超过30天,确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归还,需要来馆办理续借手续。对逾期未还的书籍,每本书每超一天交纳0.5元的违约金。
第四条 借阅办法及其他
(一)读者凭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任何人不得代借图书。违者一经发现,借阅证没收,不再补发。
(二)读者在选好自己要借阅的书籍到图书馆柜台办理相关借阅手续即可。
(三)如借阅书籍遗失、损坏或污染,按该图书标价的10倍赔偿。如在图书馆发生偷盗、损坏或污染图书的行为,按该图书标价的10倍进行罚款。
视频
乐至县图书馆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图书馆3.0来了,这些功能你知道吗?,搜狐,2017-10-02
- ↑ 初级职称具备这几个条件你就可以升级了!,搜狐,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