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警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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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警察大学(英语译名:Central Police University),简称警察大学、警大、CPU。前身为中央警官学校,1936年成立于南京市。1954年在台复校。1995年改制为中央警察大学,是中华民国政府培养内政部警政署、内政部消防署、内政部移民署、法务部矫正署与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警察干部的最高学府。
目录
历史沿革
中国的警政教育,追溯其源,始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创立之京师警务学堂,历经政权变换与时间递嬗,先后改制为高等巡警学堂、内务部警察学校、警察传习所、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
1936年国民政府为统一全国警官教育,合并内政部警官高等学校及浙江警官学校,于同年9月1日成立中央警官学校。校址设于南京市马群镇五棵松,办理二年制及三年制正科教育。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校本部随中央政府西迁重庆,校址设于重庆南岸之弹子石。除正科教育外,增设特种警察训练班及特科警官训练班。
为培养各省独当一面之高级警政干部,复于1944年1月成立警政高等研究班;为储备收复台湾后之警察干部人才,又于同年9月举办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并先后甄选品学兼优之各期毕业生赴美国留学深造。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校本部迁回南京,校址设于南京光华门外海福巷。为配因应建警需要,扩大办理军官转警训练与各种专业训练。除南京外,并在重庆、西安、北平、广州、沈阳、迪化等地设立六个分校,及上海、台湾两个警官班。包括南京校本部、各分校、各警官班在内,在校学员生达一万二千馀人。
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失利,学校先迁广州,再迁重庆,辗转来台湾。原设于台北之台湾警官训练班予以归并接训。因中央政府机构一再紧缩,1950年1月奉令停办,但仍保留台湾警官训练班,继续调训现职警官。
1954年5月奉准在台复校,继续办理正科教育。1957年经内政部、教育部核准,正科教育增设四年制大学部,初设行政警察、刑事警察两学系,嗣陆续增设公共安全、犯罪防治、户政、消防、交通警察、外事警察、役政、行政管理、资讯管理、国境警察、水上警察、鉴识科学、法律等学系。
1970年创办警政研究所设硕士班。1974年起招收女生。除办理研究所及正科教育外,并举办在职警察人员升职与专业讲习班。为促进国际友谊与合作,除接受外籍学生来校留学,并与外国大学合作,交换师资与学生,举办学术研讨会。
1995年12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中央警察大学组织条例》,并于12月20日由时任总统李登辉明令公布,学校正式更名为中央警察大学。
学校
学校(或称学院) 是一种为教师及学生提供教学环境的机构,并通过特定的教育方式增进对学生的知识和价值体系。现时,大部分国家设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时更为国民提供义务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学生需在不同类型的学校接受教育。这些学校的分类因文化和制度而异,但可以总括为小学、中学和大学。小学一般为儿童而设,提供基本教育。学生在完成小学教育后,通常会就读中学。最后,提供高等教育的学校可成为“大学”或“专科学校”。
在这些主要学校类型外,在某些国家的学生可能会在小学教育和中学教育的前后在其他学校接受教育。幼儿园和幼稚园为年幼儿童而设,在小学教育前就读。在完成中学教育后,中学生可选择就读大学、职业学校、专科学院或神学院。某些学生可以选择就读另类学校,接受有别于主流教学方法和课程的另类教育。[1]
学校也可分为政府营运和私人营运的学校。私立学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够提供某种教育方法或课程时设立。某些私立学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时,作出额外教育,如基督教学校、伊斯兰学校、佛教学校等。为成人而设的学校更提供专门教育,如军事学校、商学院,等。另类学校更包括在家学校和线上学校等,使教学可以脱离传统校舍。
历史
学校教育的目的
常见的分级
欧洲的一些地区,高级中学(英语:Gymnasium)是中学的一种,入学的学生一般成绩较突出。在德国,十三年级之后(一些地区是十二年级),将完成高级中学学习并参加德国大学入学考试(Abitur)(在奥地利和瑞士称为Matura考试)。
在英国,学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阶段前的教育机构,大致上可以被分为小学(有时进一步区分为幼稚园和小学)和中学。而这些学校是由女王教育检查员(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这个机构来管理的。
在北美,学校是指所有级别的教育机构,包含以下所有机构:幼稚园、小学、中学(即初级中学,英文称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据招生的学生年龄及地区而定)、高中、学院、大学及研究生院。在美国,从幼稚园到高中的所有学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来监督的。许多早期的美国公立学校都是单间学校,一位老师在一间教室里面教7个年级的学生。20世纪20年代起,单间学校被整理为多教室的学校,越来越多学校提供了校车运送学生。
常见的分类
在英国及北美,学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运作管理的机构,不一定是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系统的一部份。学校可以专精于某一个领域,例如:经济学院(如伦敦经济学院)、舞蹈学校或记者学校。也可能基于某类学生而设立,如特殊学校、聋哑人士学校等。
批评与替代
在整个20世纪,传统的学校受到广泛的批评。法国社会学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别:对品味评价的社会批判》中说明了学校的阶级结构再制机制。
学校(尤其是威权体制教育的学校)被指责对孩子的学习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励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它使孩子产生恐惧。一些人更喜欢学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学校或其他另类教育,其他人喜欢在家自学,或参与非学校教育机构,而不去上学。
动物学校
动物学校是训练动物的机构,有些学校训练一般的生活常规,有些则教导专业的导盲技术。
现代学校
校园设施
参见
参考文献
- ↑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4-14).
- ↑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7)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