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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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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简称:山东中心)成立于2008年1月15日,是由中国科学院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组建、旨在推动中国科学院在山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工作机构,是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双方共建

2008年1月15日上午,山东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在济南举行共建中国科学院山东综合技术转化中心签约揭牌仪式暨第一次理事会会议。中科院副院长,山东省副省长,山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山东省科学院院长出席仪式。

山东中心将依托中国科学院的综合科技优势,利用山东省的科技、经济和社会资源,推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使之成为服务山东产业发展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的平台。中心将重点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制药、现代农业[1]、海洋技术、生态、环保与新能源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本部依托山东省科学院组建,主要负责提出中心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理事会批准后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主要包括建立信息渠道、谋划平台建设、策划项目合作、协调各类资源、指导区域中心和共建单元业务等工作。

工作职能

山东中心负责协调中国科学院与山东省的全面科技合作,兼有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等职能。山东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综合科技优势,围绕山东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需求,着重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制药、现代农业、海洋技术、新能源、生态与环保等领域,通过引进创新机构,共建研发平台、产业孵化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技术联合攻关以及人才引进与交流等多种方式,推进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在山东的转移转化,为推动山东创新体系建设、新旧动能转换、高等先进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生态环境改善和乡村振兴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中心管理模式

山东中心采取"1+N+M"的新模式。"1"—依在济南成立中心本部,全面协调中国科学院与山东省的科技合作工作;"N"—在山东省部分城市建立技术和产业特色鲜明的区域性中心;"M"—与山东的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共建各种类型的科技创新、产品孵化和产业化实体。山东中心本部为非法人机构,山东中心先后在在烟台、威海、青岛、临沂、潍坊、泰安、德州、菏泽、淄博、东营、滨州、济宁、日照等地与地方共建了13个区域分中心及国资中心、铝谷中心2个专业中心,形成了90余人的专业院地合作队伍,基本形成了覆盖山东大部分地区的院地合作网络体系。

(四) 合作成效

中国科学院与山东省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近年来,山东中心先后组织中科院所属研究单位1300家次,专家5000余人次到山东省16地市的2500家次企业开展各种形式调研与合作活动,收集整理7000多项技术需求。围绕山东重大产业需求举办专题对接活动30余场,共推进院属单位与山东省签订了21个区域性战略合作协议;组织院属单位与山东省地市政府、企业共建研究所分支机构[2]等重要创新平台35个,共建研发中心、联盟及院士专家工作站等创新平台202个。

中心理事会

中心理事会山东中心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理 事 长: 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理事长: 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长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党委书记

理事单位: 中科院沈阳分院系统研究所和山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中心主任: 理事会任命。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