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林業生態建設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衛市林業生態建設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中衛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70號),設立中衛市林業生態建設局,為中衛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1]。
2019年9月20日,榮獲全國綠化模範單位稱號。
職責調整
(一)將原農牧林業局承擔的林業生態建設職責整合劃入林業生態建設局。
(二)取消已由國家、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林業生態建設,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優化配置林業資源的職責。加強濕地保護、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的職責。
(四)加強組織指導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區、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相關政策和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有關經濟調節政策、中長期發展規劃、計劃和促進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具體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林業產業化經營政策和優勢林產品區域發展規劃、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濕地保護規劃、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2]和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森林防火規劃和林業科研、新技術推廣及林業科技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合理配置林業資源;負責全市林業資源的監管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植樹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林業工程的實施,承擔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濕地保護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市林業產業結構調整和建設;開展林業標準化生產;承擔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全市森林資源保護髮展工作,監督執行全市森林採伐限額;承擔全市林木採伐、木材運輸許可證審核發放和監督檢查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工作;協調、督辦或查辦涉林違法行政案件;組織實施林產品質量監管,負責果品無公害綠色食品體系建設和林產品認證申報審核工作;組織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測報,承擔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和林木種苗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林業基本建設和林業項目的立項申報工作;組織監督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實施;監督管理林業及生態建設專項資金的使用;負責林地、林權管理,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組織、指導和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組織國有林場、苗圃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五)承擔各產業開發利用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森林防火的具體工作;領導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和組織全市林業隊伍建設和林技服務體系、林業生態信息體系建設。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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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中衛市人民政府機構職能,中衛市人民政府
- ↑ 防止荒漠化,我們能做些什麼? ,搜狐,2018-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