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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jpg|350px|缩略图|右|<bi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big>[https://p1.ssl.qhmsg.com/dr/270_500_/t01bc28d1e4d2a92c04.jpg 原图链接][https://cn.bing.com/images/search?view=detailV2&id=421F413EB93EB2C57ACA12DFF4A4EB638191E768&thid=OIP.zKH9LJ3D4rEj3xNY2GImKgAAAA&mediaurl=https%3A%2F%2Fp1.ssl.qhmsg.com%2Fdr%2F270_500_%2Ft01bc28d1e4d2a92c04.jpg&exph=270&expw=270&q=%e4%b8%ad%e5%8d%8e%e4%ba%ba%e6%b0%91%e5%85%b1%e5%92%8c%e5%9b%bd%e5%9b%bd%e5%ae%b6%e8%b4%a8%e9%87%8f%e7%9b%91%e7%9d%a3%e6%a3%80%e9%aa%8c++%e6%a3%80%e7%96%ab%e6%80%bb%e5%b1%80&selectedindex=0&ajaxhist=0&vt=0 来自 必应 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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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英语译名: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官方英文缩写:AQSIQ<ref>[https://www.sohu.com/a/27527448_215875 AQSIQ证书] ,搜狐, 2015-8-15</ref>,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已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部级直属机构,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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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官方[[ 英语]] 译名: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官方英文缩写:AQSIQ<ref>[https://www.sohu.com/a/27527448_215875 AQSIQ证书] ,搜狐, 2015-8-15</ref>,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是已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正部级直属机构,主管全国[[ 质量]] 、计量、出入境[[ 商品]] 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 植物]] 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
  
 
==早期==
 
==早期==
  
1954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置国家计量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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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1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设置国家计量局,作为[[ 国务院]] 直属机构。
  
 
1955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国家计量局组织简则》,国家计量局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执行任务。
 
1955年11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国家计量局组织简则》,国家计量局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执行任务。
  
1958年3月19日,根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提出的议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将“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技术委员会”的会属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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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3月19日,根据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提出的议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将“国家计量局”改为“国家技术委员会”的会属局。
  
 
== 职责 ==
 
== 职责 ==
  
#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组织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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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 法律]] 、法规草案,研究拟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和发布有关规章、制度;[[ 组织]] 实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 行政执法]] 工作;负责全国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技术法规工作。
#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ref>[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72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中国政府网,2001-12-29</ref>,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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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研究拟定提高国家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ref>[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2/content_61728.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号],中国政府网,2001-12-29</ref>,组织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依法负责[[ 产品防伪]] 的监督管理工作。
#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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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 计量单位]] 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 计量基准]] 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 计量]][[ 行为]]
#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管理;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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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出入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规章制度;负责[[ 口岸]] 出入境检验检疫[[ 业务管理]] ;负责商品普惠制原产地证和一般原产地证的签证管理。
#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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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出入境卫生[[ 检疫]] [[ 传染病]] 监测和[[ 卫生]] 监督工作;管理国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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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出入境[[ 动植物]] 检疫和监督管理;管理国内外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依法负责出入境转[[ 基因]][[ 生物]] 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企业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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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和[[ 化妆品]] 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管理出口[[ 企业]] 对外卫生注册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标识)、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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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鉴定和外商[[ 投资]] 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国家实行进口许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验证工作,审查批准法定检验商品免验和组织办理复验;组织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前期监督和后续管理;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 标识]] )、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出口质量许可,并负责监督管理。
#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中外合资、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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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依法审批并监督管理涉外检验、鉴定机构(含[[ 中外合资]] 、合作的检验、鉴定机构)。
#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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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 锅炉]] [[ 压力容器]] [[ 电梯]] 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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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国内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监控和强制检验;组织实施国家产品免检制度,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管理[[ 纤维]] 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管理[[ 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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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与协调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 国际组织]] 或区域性组织,签署并负责执行有关国际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审批与实施有关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和卫生与植物检疫协议的实施工作,管理上述协议的通报和咨询工作。
#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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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科技发展、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引进;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统计、[[ 信息]] 、宣传、[[ 教育]] 、培训及相关专业[[ 职业资格]] 管理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导和咨询服务。
#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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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 ]] [[ 自治区]] [[ 直辖市]] )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实行业务领导。
 
#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管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 参考文献 ==
 
== 参考文献 ==

於 2020年3月27日 (五) 14:22 的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原圖鏈接來自 必應 的圖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官方英語譯名: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官方英文縮寫:AQSIQ[1],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是已撤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正部級直屬機構,主管全國質量、計量、出入境商品檢驗、出入境衛生檢疫、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認證認可、標準化等工作,行使行政執法職能。

早期

1954年11月,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設置國家計量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55年1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批准《國家計量局組織簡則》,國家計量局在國務院直接領導下執行任務。

1958年3月19日,根據國務院總理周恩來提出的議案,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十五次會議批准國務院將「國家計量局」改為「國家技術委員會」的會屬局。

職責

  1. 組織起草有關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方面的法律、法規草案,研究擬定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和發布有關規章、制度;組織實施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相關法律、法規,指導、監督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國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有關的技術法規工作。
  2. 宏觀管理和指導全國質量工作,研究擬定提高國家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組織實施《質量振興綱要》[2],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3. 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建立、審批和管理國家計量基準和標準物質,制定計量器具的國家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量值傳遞。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4. 擬定出入境檢驗檢疫綜合業務規章制度;負責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業務管理;負責商品普惠制原產地證和一般原產地證的簽證管理。
  5. 組織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工作;管理國外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諮詢服務。
  6. 組織實施出入境動植物檢疫和監督管理;管理國內外重大動植物疫情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諮詢服務;依法負責出入境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的檢驗檢疫工作。
  7. 組織實施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的安全、衛生、質量監督檢驗和監督管理;管理進出口食品和化妝品生產、加工單位的衛生註冊登記,管理出口企業對外衛生註冊工作。
  8. 組織實施進出口商品法定檢驗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進出口商品鑑定和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管理國家實行進口許可制度的民用商品入境驗證工作,審查批准法定檢驗商品免驗和組織辦理復驗;組織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前期監督和後續管理;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標誌(標識)、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出口質量許可,並負責監督管理。
  9. 依法監督管理質量檢驗機構;依法審批並監督管理涉外檢驗、鑑定機構(含中外合資、合作的檢驗、鑑定機構)。
  10. 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
  11. 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國內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組織實施國家產品免檢制度,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鑑定;管理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12. 管理與協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方面的國際合作與交流;代表國家參加與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有關的國際組織或區域性組織,簽署並負責執行有關國際合作協定、協議和議定書,審批與實施有關國際合作與交流項目。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衛生與植物檢疫協議的實施工作,管理上述協議的通報和諮詢工作。
  13. 制定並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科技發展、實驗室建設規劃,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引進;負責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統計、信息、宣傳、教育、培訓及相關專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的情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提供信息指導和諮詢服務。
  14. 垂直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機構實行業務領導。
  15. 管理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16.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文獻

  1. AQSIQ證書 ,搜狐, 2015-8-15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2號,中國政府網,200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