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杨委发[2009]11号)精神,设立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主管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职能调整
(一)增加参与本区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的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和办法。
(二)研究本区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1]的政策建议。
(三)研究提出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协调推动本区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协调建立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开展人口发展趋势的中、长期预测,提出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本区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参与本区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2]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工作。
(八)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组织开展社区家庭计划指导工作,完善人口出生预报制度,指导家庭科学合理安排生育;参与做好艾滋病预防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杨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起草文件、报告;协助委领导协调机关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资料、政务信息、信访、保密、督办以及基建、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拟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国家公务员培训,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
(二)政策规划科(与流动人口管理科合署)贯彻执行国家和上海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执法;审批《独生子女证》的发证、补证、退证,规划内二胎审批提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根据区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三)宣教科技科制定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新闻、宣传、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参考文献
- ↑ 关于可持续发展与建设:你需要知道的一切都在这里!,搜狐,2022-10-21
- ↑ 启蒙教育的重要意义,搜狐,2016-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