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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与壹贰叁同》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五笔》卷九。《容斋五笔》是洪迈编著的一部史料笔记。

容斋随笔》分《随笔》、《续笔》、《三笔》、《四笔》、《五笔》,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书未成而作者过世,故《五笔》仅为十卷。这部书内容范围颇广,资料甚富,包括经史百家、文学艺术、宋代掌故及人物评价诸方面内容。它对后世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推它为南宋笔记小说之冠。

原文

古书及汉人用字,如一之与壹,二之与贰,三之与叁,其义皆同。《鸤鸠序》:“刺不壹也。”又云:“用心之不壹也。”而正文“其仪一兮”。《表记》:“节以壹惠。”注:“言声誉虽有众多者,节以其行一大善者为谥耳。”汉《华山碑》:“五载壹巡狩。”《祠孔庙碑》:“恢崇壹变。”《祝睦碑》:“非礼,壹不得犯。”而后碑云:“非礼之常,一不得当。”则与壹通用也。《孟子》:“市价不贰。”赵歧注云:“无二贾者也。”本文用大贰字,注用小二字,则二与贰通用也。《易·系辞》:“参天两地。”《释文》云:“参,七南反。又如字,音三。”《周礼》:“设其参。”注:“参,谓卿三人。”则三与参通用也。九之与久,十之与拾,百之与伯亦然。予顷在英州,访邻人利秀才。利新作茅斋,颇净洁,从予乞名。其前有两高松,因为诵《蓝田壁记》,命之曰“二松”。其季请曰:“是使大贰字否?”坐者皆晒。盖其人不知书,信口辄言,以贻讥笑。若以古字论之,亦未为失也。文惠公名流杯亭曰“一咏”,而采借隶法,扁为“壹咏”,读者多以为疑,顾第弗深考耳。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2]。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容斋随笔》[3]最重要的价值和贡献是考证了前朝的一些史实,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对历代经史典籍进行了重评、辨伪与订误,提出了许多颇有见地的观点,更正了许多流传已久的谬误,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而且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亦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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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等古籍发行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