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與壹貳叄同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一二三與壹貳叄同》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五筆》卷九。《容齋五筆》是洪邁編著的一部史料筆記。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原文
古書及漢人用字,如一之與壹,二之與貳,三之與叄,其義皆同。《鳲鳩序》:「刺不壹也。」又云:「用心之不壹也。」而正文「其儀一兮」。《表記》:「節以壹惠。」註:「言聲譽雖有眾多者,節以其行一大善者為諡耳。」漢《華山碑》:「五載壹巡狩。」《祠孔廟碑》:「恢崇壹變。」《祝睦碑》:「非禮,壹不得犯。」而後碑云:「非禮之常,一不得當。」則與壹通用也。《孟子》:「市價不貳。」趙歧注云:「無二賈者也。」本文用大貳字,注用小二字,則二與貳通用也。《易·繫辭》:「參天兩地。」《釋文》云:「參,七南反。又如字,音三。」《周禮》:「設其參。」註:「參,謂卿三人。」則三與參通用也。九之與久,十之與拾,百之與伯亦然。予頃在英州,訪鄰人利秀才。利新作茅齋,頗淨潔,從予乞名。其前有兩高松,因為誦《藍田壁記》,命之曰「二松」。其季請曰:「是使大貳字否?」坐者皆曬。蓋其人不知書,信口輒言,以貽譏笑。若以古字論之,亦未為失也。文惠公名流杯亭曰「一詠」,而采借隸法,扁為「壹詠」,讀者多以為疑,顧第弗深考耳。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2]。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3]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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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好書推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搜狐,2018-06-21
- ↑ 洪邁—南宋著名文學家,搜狐,2018-12-19
- ↑ 《容齋隨筆》中的8句經典名言,句句都是人生哲理!,搜狐,20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