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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兴达罢工事件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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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达罢工事件

图片来自eventsinfocus

位于台湾新竹县兴达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欠薪、离退办法与无预警解雇等问题,导致其工会于2004年8月12日至9月3日进行罢工。此次罢工是桃园新竹苗栗地区自1989年远东化纤罢工事件后15年来的首次罢工;而当时兴达工会成立还未满月便站上罢工火线,在工人运动史上亦属少见。[1]

事件背景

兴达公司经营制罐工业,曾承制“台湾啤酒”、“舒跑”等饮料罐,此外在大陆地区也设有制罐厂与化妆品工厂,其施姓负责人曾代理路易·威登皮包在台湾的经销权。该公司在台湾设有新竹(工业区)、新丰(中仑)二厂,分别生产铁、铝罐。

该公司近年由于财务不稳,不时欠薪、2004年3、4月间拖欠薪资达两个月,前年度年终奖金亦拖欠未发。该公司先前虽有员工试组工会,却屡遭瓦解。5月28日,兴达员工在新竹县产业总工会的协助下组成自救会,与资方协议欠薪问题与离退办法。兴达工会于7月17日正式成立,此时双方虽就欠薪部份达成协议,而资方对离退办法、职工福利金、劳工退休准备金等问题却无正面回应。

7月30日,资方向工会表明将自8月4日起分三批裁减新竹厂所有员工。工会认为公司本业利润仍高,而在2004年5、6月间,公司负责人又涉嫌违法掏空公司,当时已遭法务部调查局调查。所以对台湾《劳动基准法》第11条“裁员要件”中“亏损或业务紧缩”的条件符合与否,尚有疑虑;而资方仅以口头告知工会即将裁员,也抵触《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的程序(即:60日前提出计画、与工会协商、协商不成由主管机关协助进行);此外,资遣费又以分期支票给付,未依《劳动基准法》于解雇后30日内给付完毕。基于上述理由,兴达工会反对裁员,并要求劳雇关系在达成共识前继续存在;但资方仍停止新竹厂员工的劳健保与午餐供应,并禁止被裁员工入厂。

8月5日,新竹县政府介入调解,失败。8月10日,新竹县政府多位官员至公司协商,公司同意恢复被裁会员劳健保至月底;新竹县政府、新竹县产业总工会也解释了资方的合法部分,但对于违法部分则略过不提;仅在劳方表达异议后,新竹县政府才表示将依法查处。8月11日下午5点,工会召开会员大会,150名会员中有142员出席领票,除一票废票(遭雨水淋湿)以外全数通过罢工。罢工于9月12日上午8点正式开始;此时兴达工会成立方25天,还是当时全台湾最年轻的工会。

工会诉求与口号

  1. 反对理由、程序都违法的裁员
  2. 依法提拨职工福利金并重组福利会
  3. 依法提拨劳工退休准备金并重组监督委员会
  4. 口号
检调查掏空 老板裁工人
中年失业 情何以堪
有单不接 接单外包 假性亏损 解雇违法
老板掏空 工人受害 违法解雇 抗争到底

罢工进程

  • 8月16、17日:130馀名工会会员北上劳委会证券期货局台北市政府劳工局与交通银行陈情,并至负责人投资经销的路易·威登旗舰店前演出行动剧。行动剧的媒体效果尤大。
  • 8月20日-31日:陆续在新竹县政府、新丰厂办公室、台北总公司与新丰厂罢工布棚内进行七次谈判。
  • 8月31日-9月2日:劳资连续三天谈判。9月2日傍晚达成协议,工会取消后续的北上行动。
  • 9月3日:工会召开会员大会,通过停止罢工。

协商结果

  • 资遣费一般以 1.3 个基数计算,所谓“优惠”退休者以 1.5 个基数计算。9、10月先付8万,11、12月各付 10%,馀份最长分 36 期给付。劳资双方对此互有让步。
  • 公司发给每人一万元,资方称之“中秋慰问金”,工会称之“罢工期间薪资”。
  • 全体会员年资结清后,公司预定再雇用五分之三左右的会员,并承诺不排除工会理监事。

工会将另行成立兴达员工互助会,以协助留、离厂会员确认每期支票是否兑现,并举办“毕业旅行”、编印“毕业纪念册”及定期连络维系感情等等。

特点

逆境

  • 兴达工会当时成立未满周月,在关厂或大幅裁员迫在眉睫的情况、工会只有“自救会”两个月期间的运作经验;组训、教育的工作亦极欠缺。
  • 当时公司旺季将过,停工的效应较有限。此外,由于兴达公司大量接单外包,厂内停工所造成的压力很小。真正给公司压力的是藉著罢工在官方、在媒体、在银行界以及在土地买卖过程中给资方造成的困扰。
  • 新竹、新丰二厂的员工年资不同(新竹厂员工年资不满三年,新丰厂员工则多在十年以上),而新丰厂眼下尚无裁员危机,甚且传出“留用三分之二”的风声。两厂员工在利益不同调的情形下,最后仍能合作抗争。

工会地位诉求

工会在抗争中除了提出与离退、职工福利金相关的诉求外,还要求资方尔后承认并尊重工会,并提供工会办公室;如此诉求在台湾工运史中尚属少见(通常只有钱的问题才与会员切身利益相关,才能争取会员高度认同)。1989年远东化纤罢工与1992年基隆客运罢工也关乎工会问题,此前不久的2004年信立化学罢工事件却未将“常务理事复职”列入罢工诉求。

纪律问题

一般工会极少将会员除名,除非是在罢工等非常时刻,才以纪律考量行之。兴达工会监事会在罢工投票之前,就向会员大会提报了两名会员的除名案;罢工期间又陆续除名四名会员,于罢工结束时报大会追认。遭除名者无法享有会员的部份物质利益。

期间在罢工区内发生了饮酒情事,小组联络亦欠落实。但未造成大问题。

其它团体的介入

劳动党桃竹苗劳工服务中心在自救会阶段便积极介入。

新竹县产业总工会是唯一全程参与的县级总工会,提供了行政、硬体、文宣、媒体与友会连系工作。下属的新三兴、台湾日光灯、宝顺、南顺等十几家会员工会经常到场声援;其中的宝顺工会、南顺工会同为制罐业,限于当时工运的大环境,无法抵制兴达转包的订单,但是仍全程参与抗争。

当时的新竹县议员林为洲全程参与抗争,新竹县议员陈壂全也曾经到场协助。

参考文献

  1. 兴达罢工事件,eventsinfoc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