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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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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盗、军人、官员 | |||||||||||||||||
前任: 继任:郑成功 | |||||||||||||||||
郑芝龙 荷兰人眼中的郑芝龙(穿绿色衣服者) | |||||||||||||||||
一等子爵(满语:精奇尼哈番) | |||||||||||||||||
国家 | 大明、大清、日本 | ||||||||||||||||
姓名 | 郑芝龙 | ||||||||||||||||
号 | 飞虹、飞黄 | ||||||||||||||||
封爵 | 南安伯(弘光封)→定国公(隆武封)→南安侯→同安侯(顺治封) | ||||||||||||||||
族裔 | 汉族河洛民系 | ||||||||||||||||
旗籍 | 汉军正红旗 | ||||||||||||||||
籍贯 | 福建省泉州府南安县 | ||||||||||||||||
小字 | 一官 | ||||||||||||||||
其他名号 |
教名:Nicolas 通称: | ||||||||||||||||
出生 |
1604年4月16日 (明万历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1])明朝福建省泉州府南安县安平镇 | ||||||||||||||||
逝世 |
1661年11月24日 (清顺治十八年十月初三日) (57岁)大清京师柴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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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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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芝龙,字飞黄,福建南安人,小名一官(闽南语:,喀尔文教教名尼可拉斯 海禁下的民间活力:尼古拉‧一官], 《台湾外记》中说他“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完全不是中国社会正统价值观认可的人。
生平简介
建立水师(海盗)
芝龙早年投靠澳门经商的舅父黄程,到过马尼拉,而后去日本平户,成为当时最有势力的海商李旦的部下。1622年荷兰人占领澎湖,李旦居中斡旋,说服荷兰人退出,转移台湾。郑芝龙就是这时被李旦派到澎湖,担任荷兰人的通译。 荷兰人为了垄断对日贸易,指使一些中国船只在中国沿海掠夺,郑芝龙也是和荷兰约翰‧芬伯翁海牙国家档案馆藏人合作的海贼之一。以华南、台湾及日本等地为活跃舞台的商人、军人、官员兼且倭寇,以其经营的武装海商集团著称,发迹于日本平户,为明郑势力的滥觞。 国立故宫博物院:十七世纪的台湾、荷兰与东亚,福建省南安县人,在17世纪世界海权勃兴的时代与明朝封闭海疆的背景下,以民间之力建立水师(海盗),周旋于东洋及西洋势力之间,并且在台湾海峡抗击及成功击败西方海上势力的第一人
被任命为“海防游击”
1625年李旦死后,以厦门为根据地的漳州人许心素代之而起。但不久郑芝龙便率领船队侵袭厦门,打败许心素,成为新的领袖。这一仗使厦门从此成为郑氏的地盘,也代表著泉州帮势力的兴起。 1628年,郑芝龙接受明朝招安,被任命为“海防游击”,官至都督同知。仍继续纵横海上,扫荡其他海盗,消灭了李魁奇、锺斌与刘香,掌握从日本到南洋的中国海面,垄断对日本的丝绸贸易,并且南下马尼拉。
入狱被杀
1633年,台湾长官普特曼﹙ Hans Putmans ﹚强行进入厦门通商,抢掠村庄,被郑芝龙打败。后来双方达成和解,普特曼保证不再到中国沿海,由郑芝龙派船到台湾进行贸易,于1646年投降清朝后,被软禁北京;清朝多次招降其子郑成功不成,遂于1655年入狱;于1661年被杀[2]
人物轶事
【参考资料:《明史》《清史稿》《泉州郑芝龙:海盗船翻出大官》】
郑芝龙执意投降清廷 郑成功大哭
古往今来,以劫掠为生的海盗多如牛毛,但能够以海盗的身份登堂入室、拜相封侯者如凤毛麟角,郑芝龙要算一位。
郑芝龙是明朝末期活跃于中国东南沿海的一名海盗。与别的海盗不同,郑芝龙不允许手下骚扰普通百姓,“不许掳妇女、屠人民、纵火焚烧、榨艾稻谷”。还救济贫穷百姓,“有彻贫者,且以钱米与之。”由此看来,郑芝龙颇有古代侠盗“劫富济贫”风范。
由于明朝执行“海禁”,在东南沿海的影响力越来越小,这就使得郑芝龙的势力也越来越大。郑芝龙组建了一支庞大的船队,竟有1000多只船舶,根本就不怕明朝官兵的进剿。明朝没奈何之下,采取“招抚”之策——没想到,郑芝龙一拍即合,举手向明朝投降。
投降明朝后,郑芝龙一边卖力地为国效力,参与剿灭其余海盗,还协助明朝水师打败过荷兰舰队;一边利用官方身份开展海外贸易,“通贩洋货,内客外商,皆用郑氏旗号,无儆无虞,商贾有二十倍之利。芝龙尽以海利交通朝贵,寖以大显”。
当然,郑氏旗号不是白白使用的。一条船每年要向郑芝龙上交3000金。每年从福建沿海经过的船只何止上万条?所以,郑芝龙每年光是“保护费”就可以收几千万金。
1644年,以崇祯皇帝自缢为标志,明朝灭亡了。不过,残余的明朝宗室逃到南方,先后组织建立了新的政权,史称“南明”。
1645年,唐王朱聿键南下福建,被郑芝龙、郑鸿逵兄弟拥立为帝,改元隆武,这就是“隆武帝”。郑芝龙因拥立有功,被封为南安候,还被授予处理南明所有军事要务的大权,堪称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至此,郑芝龙以一介海盗的身份,摇身一变朝廷重臣,走上了人生巅峰。
可是,仅仅一年有余,郑芝龙就干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1646年11月,郑芝龙响应征南大将军多罗贝勒博洛的诱降,不顾郑成功的再三哭谏,背叛了南明朝廷,正式投降清廷。
郑芝龙历来奉行“实用主义”原则有关。
郑芝龙是海盗出身,脑子里极少国家、民族这种概念。他不管做什么事情,从来都是“实用主义”优先,利益至上。他在当年投降明朝,无非是更好利用官方身份开展海外贸易,牟取巨额利润,并不是因为“爱国”;同样,当明朝这棵大树轰然而倒时,他何尝看不到清廷的统一已成必然趋势?识时务者为俊杰,郑芝龙自然会毫不犹豫地倒向清廷的怀抱。
另一方面,与吴三桂、洪承畴等人的榜样作用有关。
清军入关之初,为了招抚人心,减小抵抗,对吴三桂、洪承畴等人给予优厚的待遇。洪承畴入关后被任命为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入内院佐理军务,授秘书院大学士, 相当于丞相。吴三桂更是被封为“平西王”,拥有一支由自己独立统率的部队。有了吴三桂、洪承畴的带头作用,郑芝龙便做起了裂图封王的美梦。闽广总督不是拜相封侯,却比拜相封侯更有吸引力。郑芝龙希望利用闽广总督的身份,在闽广一带继续坐地为王。[3]
注释
- ↑ 见《台湾外纪》。
- ↑ 郑芝龙
- ↑ 郑芝龙执意投降清廷 郑成功大哭:如你一去不回,我为你报仇, 勇哥读史, 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