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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朗

鄭朗(?一公元 856年 )唐宰相。字有融,河南滎澤(今鄭州市)人,鄭珣瑜次子,鄭覃弟。穆宗長慶元年(公元821公元)登進士甲科,入遷右拾遺。開成中,擢起居郎,累遷諫議大夫,為侍講學士。會昌初,任給事中,出為華州刺史,遷定州刺史,入拜御史中丞、戶部侍郎,出為鄂岳浙西觀察使,進義武、宣武二節度使。後入朝歷工部尚書、御史大夫,復為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遷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兼修國史。大中十年(公元856年 ),因病辭職,官終太子少師,卒贈司空。

人物簡介

鄭朗(?一公元856 年)唐宰相。字有融,河南滎澤(今鄭州市)人,鄭珣瑜次子,鄭覃弟。穆宗長慶元年(公元821年)登進士甲科,入遷右拾遺。開成中,擢起居郎,累遷諫議大夫,為侍講學士。會昌初,任給事中,出為華州刺史,遷定州刺史,入拜御史中丞、戶部侍郎,出為鄂岳浙西觀察使,進義武、宣武二節度使。後入朝歷工部尚書、御史大夫,復為工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又遷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兼修國史。大中十年(公元856年 ),因病辭職,官終太子少師,卒贈司空,享年78歲。

人物故事

鄭朗入仕後曾任右拾遺,後「擢起居郎」,專門在朝內記錄皇上的言行。唐文宗開成年間(公元838年),文宗與宰相議政,見御案旁龍柱下鄭朗正在執筆記事,便說:「方才所議之事都記下了吧,可否讓我一觀?」鄭朗說:「依照常規,皇上不能閱『起居錄』。」皇上說:「為何?」鄭朗說:「向來做皇上的喜歡聽頌揚的話,不喜歡聽逆耳的話,起居錄,不隱惡,秉筆直錄,若有皇上聽不得逆耳忠言,就會降罪史官,若史官怕死,就不敢如實記錄,這樣下去,朝史就不真實了。」文宗點頭稱是,夸鄭朗善於職守。

家世及早年生涯

鄭朗生年不詳。他家世顯赫,父鄭珣瑜和兄鄭覃分別拜相。[1]鄭朗於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三月登進士甲科。有相士說:「你當貴,但不能憑科舉進身。」當時,雖然鄭珣瑜已過世,但鄭覃已官居顯要。但因段文昌李德裕元稹李紳彈劾主考官楊汝士錢徽不公,鄭朗和其他一些要員的親屬的考試成績都陷入爭議,其中包括裴度裴譔李宗閔婿蘇巢、楊汝士弟楊殷士。結果穆宗下令重考,並貶謫了錢徽、李宗閔、楊汝士及鄭朗等10名被認為在他們舞弊下通過考試的考生。[2][3][4][5][6]此事被認為為之後持續數十年的牛李黨爭埋下了伏筆。[7]而相士在得知鄭朗被貶謫後,即對他道賀。[8]

鄭朗因此不能留在長安開始仕途,只能在山南東道(在今湖北襄樊節度使柳公綽手下當幕僚。[9][10]最後他還是被召回長安,任右拾遺[8]

唐文宗年間

穆宗子唐文宗開成(公元836年 -公元840年)年間,鄭朗被任為起居郎。一次,文宗剛和宰相商議完節儉之事,看到鄭朗正在履職作記錄。會後,文宗要求看記錄。鄭朗反對,指出一旦皇帝可隨意看起居郎的記錄,起居郎會感到所寫的東西受到限制,不能保證公正了。但文宗堅持,稱看了起居錄可以糾正自己的錯誤,鄭朗便將起居錄呈上。鄭朗後任考功郎中。四年(839年),遷諫議大夫[1]

唐武宗年間

唐文宗弟唐武宗會昌二年(公元842年)十一月,尚在諫議大夫任上的鄭朗和同僚高少逸在閣中進諫武宗頻繁遊獵之事。武宗致謝並將他們的建議告知宰相們。[11][12]鄭朗以朝散大夫、守諫議大夫、兼弘文館學士、上柱國被授左諫議大夫。[13]後歷任給事中華州刺史、御史中丞戶部侍郎[14]判本司事。[1]在華州刺史任上署楊假為從事。[15]

唐宣宗年間

武宗叔父唐宣宗登基後,鄭朗任鄂岳觀察使大中元年(847年)改浙西道觀察使,以楊假為大理評事。[15]加檢校工部尚書。五年(851年)改檢校戶部尚書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使、宋亳汴潁觀察使,[16]當年回朝任工部尚書,判度支。大中七年(853年)或八年(854年),又任御史大夫[17]十年(856年)正月,他被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實質宰相。[18]十一月,內園使李敬寔沒有避讓鄭朗的馬,被鄭朗彈劾,受到指責後自稱作為供奉官按例不避,於是以私出不避宰相被剝奪官服,配役南牙。[19]後他又被任為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十一年(857年)二月,他又以通議大夫、守中書門下侍郎、兼禮部尚書、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上柱國、賜紫金魚袋被加監修國史。九月,他因病辭相,十月被罷為檢校尚書右僕射,兼守太子少師[20][21][22][23]當月卒,[24]司空[1][25]

家庭

  • 鄭勤規

  • 鄭子章(831年—854年1月26日),嫁盧知宗[26]
  • 鄭子容(836年—852年5月26日),第五女,未及嫁而卒
  • 鄭氏,幼女,未命名,夭折(842年—842年4月22日)

注釋及參考文獻

  1. 1.0 1.1 1.2 1.3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
  2. 《舊唐書》卷一十六
  3.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六
  4. 《舊唐書》卷一百六十八
  5.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六
  6. s:覆試鄭朗等詔
  7.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一:右補闕楊汝士與禮部侍郎錢徽掌貢舉,西川節度使段文昌、翰林學士李紳各以書屬所善進士於徽;及榜出,文昌、紳所屬皆不預焉,及第者,鄭朗,覃之弟;裴譔,度之子;蘇巢,宗閔之婿;楊殷士,汝士之弟也。文昌言於上曰:「今歲禮部殊不公,所取進士皆子弟無藝,以關節得之。」上以問諸學士,德裕、稹、紳皆曰:「誠如文昌言。」上乃命中書舍人王起等覆試。夏,四月,丁丑,詔黜朗等十人,貶徽江州刺史,宗閔劍州刺史,汝士開江令。
  8. 8.0 8.1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五
  9. 柳公綽於823年至825年在山南東道任職,故鄭朗為他效力必然在此期間。見《舊唐書》卷一百六十五
  10. 《新唐書》卷一百六十三
  11. 《舊唐書》卷一十八上
  12.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六:乙卯,諫議大夫高少逸、鄭朗於閣中諫曰:「陛下比來遊獵稍頻,出城太遠,侵星夜歸,萬機曠廢。」上改容謝之。少逸等出,上謂宰相曰:「本置諫官使之論事,朕欲時時聞之。」宰相皆賀。己未,以少逸為給事中,朗為左諫議大夫。
  13. 李德裕《授鄭朗等左諫議大夫制》
  14. 《全唐文》作開成年間事。
  15. 15.0 15.1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七誤將鄭朗作鄭覃。
  16. 李顧行《授鄭光河中節度使鄭朗汴州節度使制》
  17. 此處據《唐刺史考全編》之<義武條><宣武條><江南東道·潤州條>及嚴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十一·輯考八上·工部尚書》;《兩唐書》稱其曾任義武軍節度使,誤。
  18. s:除鄭朗工部尚書同平章事制
  19. 《舊唐書·宣宗紀》《冊府元龜》作七年四月以御史大夫改中書侍郎、同平章事。
  20. 《新唐書》卷八
  21. 《資治通鑑》卷二百四十九:春,正月,丁巳,以御史大夫鄭朗為工部尚書、同平章事。……中書侍郎、同平章事鄭朗以疾辭位。壬申,以朗為太子太師。
  22. s:授鄭朗太子少師制
  23. 《資治通鑑》作太子太師。但當時並無太子,這完全是個榮譽職位。
  24. 《舊唐書·宣宗紀》作十一月卒。
  25. s:贈鄭朗司空制
  26. 26.0 26.1 《唐故河中少尹范陽盧府君(知宗)墓志銘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