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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烽

罗烽

(1909年-1991年10月23日)原名傅乃琦辽宁沈阳苏家屯人。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家中国共产党党员。[1][2]曾任中共北满处委候补委员。创办《文艺》、《夜哨》周刊,1935年在上海加入左联;曾任陕甘宁边区文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中共东北局宣传部委员、东北文艺家协会代主任、中共旅大特区委员会文委书记。建国后,历任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副部长兼秘书长,东北文联第一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一、二届理事、顾问;著有短篇小说集《呼兰河边》,中篇小说集《粮食》,剧本《台儿庄》、《总动员》;另有深圳大学副教授


人物生平

青少年时期较早地接受了“五·四”以来的革命思想,于1928年在黑龙江省呼海铁路传习所学习期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2]同年与白朗结婚。[3]历任中共呼海铁路特别支部宣传干事、支书。1931年初,任中共哈尔滨东区区委宣传委员。

1932年起,在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杨靖宇的直接领导下,在北满开展革命文艺活动。历任中共北满省委候补委员,《夜哨》文艺周刊主编。经杨靖宇同意,白朗成为罗烽的助手。1934年3月,中共满洲省委遭破坏。

1934年6月,罗烽因叛徒出卖而被当局逮捕,白朗受到当局严密监视。罗烽保释出狱后,1935年和白朗离开哈尔滨赴上海。罗烽加入左联,担任上海文艺家协会驻会秘书,以后他辗转于上海、武汉、重庆,担任上海文艺协会秘书、上海文艺界战时服务团宣传部长、主编半月刊《哨岗》。此期间他发表了大量的诗歌、小说、剧本,主要有长诗《碑》三部曲、中篇小说《莫云与韩尔谟少尉》,长篇小说《满洲的囚徒》等,其中《满洲的囚徒》取材于自己的经历,是罗烽的代表作之一,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1][2][3]

1937年七七事变后,罗烽和白朗参加了上海的文艺界战地服务团,在街头从事募捐、慰劳伤员和难民的工作。不久,罗烽和白朗撤离上海,抵达武汉。1938年夏,罗烽和白朗先后到达重庆,在江津居住3个月。1941年皖南事变后,经周恩来关怀,白朗以八路军办事处家属身份,同草明等人乘车赴延安。不久,罗烽化装成榆林邓宝珊军部军政人员,与艾青张什等人也到达延安。[3]

1941年罗烽到陕甘宁边区首府延安后,历任陕甘宁边区文艺界抗敌协会执委会主席(之一),陕甘宁边区政府文化工作委员会委员、秘书长。[1]他的论文《高尔基论艺术与思想》受到毛泽东同志的肯定。1942年5月,罗烽和白朗参加了延安文艺座谈会[3]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1945年9月罗烽和白朗离开延安回东北工作。[3]罗烽历任西满军区、吉江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中共合江省委宣传部副部长。[1]领导新成立的中共合江省委宣传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创建并整顿文教各部门的机构,最终因操劳过度而病倒。病情稍有缓解,就主动要求以《东北日报》记者身份赴“哈南前线”采访。在前方,刚发表第一篇通讯《哈南前线纪行》,便被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部长凯丰电召回哈尔滨接受新任务。回到哈尔滨后,任中苏友好协会党组书记、副会长,兼任中共中央东北局文委常委,负责筹建“东北文协”。[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东北人民政府文化部副部长,东北文联、中国作协东北分会第一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一、二届理事及第四届顾问。[1]

1952年,罗烽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1952年底,罗烽到中国作协从事专业创作,赴青铜峡等地体验生活,创作长篇小说《两岸春秋》。[3]1955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发生,肃反运动开始。[4]同年,中国作家协会批判了“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联系批了“、罗、反党小集团”,白朗被打成“舒、罗、白反党小集团”成员。后因舒群、罗烽、白朗相继提出申诉,1957年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总支发出《关于一九五五年肃反运动中批判舒群、罗烽、白朗三同志某些思想问题的处理情况的通知》,作出了“舒、罗、白不是反党集团”的决定。[4][5]1957年反右运动发生,罗烽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白朗被遣送到阜新煤矿劳动改造。[3]

罗烽和白朗抵达阜新后,罗烽到海州露天煤矿报到。矿区党委安排罗烽在地面从事辅助劳动。不久,罗烽主动申请到生产第一线的采掘场,和普通矿工同吃同住同劳动。1960年8月初,海州露天矿党委决定罗烽参加《海州露天矿矿史》编写工作。1961年初冬,罗烽和白朗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此后,罗烽、白朗归属中国作协辽宁分会,从事专业创作。他们定居在金县(今大连市金州区)金州镇。罗烽在郊区农业社果园体验生活,白朗在金州纺织厂体验生活。[3]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罗烽和白朗遭到冲击。1969年,白朗的精神分裂症复发。不久,罗烽带着患病的白朗回到沈阳,住在中国作协辽宁分会的办公室。又不久,白朗到北京暂住女儿家,罗烽和儿子也回北京,送白朗进医院治病。这时,罗烽和白朗又被按照老弱病残安排到复县(今瓦房店市)落户。1970年,罗烽在《金州再迫迁复州湾途中遇雨》一诗中写道:“春花绣半岛,迢迢靡行止,故国盛四海,孤山穷千里,细雨注金城,虚幻似游僧,故我偏飘零,苍茫浮落英。”[3]

1979年3月,罗烽、白朗获得正式平反,恢复中国共产党党籍及政治名誉,恢复原工资级别。1979年10月,罗烽、白朗到人民大会堂参加第四次全国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罗烽拄手杖,白朗坐轮椅。1982年夏,罗烽和白朗迁到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的木樨地24号楼内居住。[3]

1973年,罗烽曾发现自己两臂疼痛、半身麻痹。1980年代,罗烽因多年心情积郁以及脑软化引发精神失常,被送往北医三院精神病研究所治疗,病情有所好转。[3]

1991年10月23日,罗烽在北京病逝,享年81岁。[1][2]

人物婚姻

罗烽与白朗都是沈阳人,罗烽本名傅乃琦,白朗本名刘东兰。他们是姨表兄妹,罗烽比白朗大三岁。

他们的父辈是连襟,都在黑龙江督军吴俊升的军医处供职,在齐齐哈尔驻防期间,两家住在同一所宅院里。白朗的母亲很喜欢罗烽,就向罗烽的母亲提出:将与罗烽同龄的大女儿许配给他。不料这个大女儿因患肺病英年早逝,随后就把白朗许配给罗烽。他们从小在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罗烽对这个小妹妹总是呵护有加。

1929年是罗烽的大喜年。这一年他已经年满20岁了,不仅在铁路上找到工作,还与白朗结了婚。罗烽参加工作不久,就接触到秘密的革命组织,很快就被接纳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了呼兰至北安线的“呼海铁路”特别支部的宣传委员。他编印地下宣传品,散发给铁路工人们,启发他们的阶级觉悟。1931年初,在党内担任哈尔滨东区宣传委员,受中共满洲省委书记杨靖宇的委派,领导北满的文艺宣传工作。他为了编印这些宣传品,经常是早出晚归,废寝忘食。为了不让妻子为他担心,他没有向白朗透露出丝毫的革命秘密。 “九一八”事变后的一天傍晚,他俩坐在松花江的石堤上,谈论着沈阳的“九一八”事变,白朗非常惦念住在那里的寡母、幼弟,以及公婆,她劝丈夫回沈阳投身反日斗争。

罗烽见此,就从口袋掏出他们编印的宣传品给她看,公开了自己的秘密活动。白朗读了这些宣传品,明白了很多事情和道理,打开了眼界,也受到了鼓舞,就要求参加到革命工作中来。后经杨靖宇的同意,白朗成了罗烽的助手,共同担负起反日宣传品的编辑印刷工作。他们的家也就成了党的秘密印刷机关。

后来奉上级指示,罗烽与白朗的工作重点转向文艺活动,他们与哈尔滨西区宣传部的金剑啸一起,团结了许多左翼文艺青年,如萧军、萧红、梁山丁、金人等,在长春《大同报》和哈尔滨《国际协报》的文艺副刊,发表很多反日文章。不久,还创办了《文艺》周刊,组织星星剧团,进一步扩大党的宣传工作。

与此同时,为了宣传群众,鼓舞群众,他们分别创作发表了很多诗歌、散文、戏剧和小说。从此夫妻携手走上革命文艺道路。

然而,他们几十年的革命文学道路,有坎坷,也有坦途。经历的磨难不少,影响到创作才华的发挥,直到1978年才得到彻底平反。

著作

  • 长篇小说《满洲的囚徒》
  • 短篇小说集《呼兰河边》、《横渡》、《粮食》、《故乡集》
  • 中篇小说集《归来》、《莫云与韩尔谟少将》
  • 话剧剧本《国旗飘扬》、《台儿庄》、《总动员》
  • 诗集《碑》(三部曲)
  • 《罗烽文集》[1][2]

家庭

  • 妻:白朗
  • 养女:金玉良
  • 子:傅英
  • 女:白莹[6]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