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独占(英语:monopoly),简称垄断、独卖、独占;或称垄断或称垄断,一般指唯一的卖者在一个或多个市场,通过一个或多个阶段,面对竞争性的消费者,与买方垄断相反。
独占者在市场上,能够随意调节价格与产量。垄断能够借由在法律上独享的特权、对供应来源的控制、或是企业间的联手或协力行为(卡特尔)来达成。[1]
一般认为,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独占厂商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它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产生垄断的原因有三个:
- 自然垄断:生产成本使一个生产者比大量生产者更有效率。这是最常见的垄断形式。
- 资源垄断:关键资源由一家企业拥有(如:无线电视的配音业)。
- 行政性垄断:政府给予一家企业排他性地生产某种产品或劳务的权利(public franchise)。
- 专卖:政府自行垄断
卖方垄断的表现形式
卖方垄断的公式
由于垄断者是其所生产产品的唯一卖者,因此,直接面对整个市场,换句话说,他将面对向下倾斜的市场需求。而买者人数众多,因此是竞争性的,也就是说,买者是价格接受者。因此,卖者可以通过控制产品价格,或者产量来最大化自己的利润,形成经济租。
参考文献
-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垄断 Template:Wayback 于2011年4月11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