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洋
李逸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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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第15任考试院副院长 |
中华民国第26任内政部长 |
个人资料 |
性别 男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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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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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洋生于(1955年6月28日-),台湾基隆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台北市立成功高中毕业,“国立”台湾大学政治系学士、政治研究所硕士。记者出身,曾任考试院副院长、保训会主委、内政部长、台北市议员等职务。台北市立成功高中毕业,取得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系学士、政治学研究所硕士。
1986年6月,时任台北市议员的李逸洋,与同为台北市议员的陈水扁、黄天福等三人因蓬莱岛案放弃上诉,入狱服刑,被称为“蓬莱岛三君子”。出狱后担任立法委员吴淑珍的助理,随后出任民主进步党文宣部主任,并于1989年到1997年间两度连任台北市议员,1997年应台北市长陈水扁之邀担任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长。在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大选中担任陈水扁竞选总部副总干事兼发言人。
陈水扁当选总统后,李逸洋入阁担任内政部政务次长,2002年转任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2005年卸任后出任民进党秘书长。2006年1月接任内政部长,同年红衫军群众发动“天下围攻”百万人民倒扁运动后,李逸洋曾指示内政部警政署维持治安,要求台北市警方不再核准倒扁总部新一波的游行申请。2008年5月20日卸任部长,之后一度淡出政坛。
2016年5月20日,出任考试院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7年2月24日获立法院投票通过出任考试院副院长,同年3月1日就任。
目录
学历
经历
- 中国时报记者(1982年-1983年)
- 民主进步党文宣部主任(1987年-1988年)
- 台北市议会(第六届)议员(1989年-1994年)
- 台北市议会(第七届)议员(1994年-1997年)
- 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局长(1997年8月9日-1998年12月25日)
- 福尔摩沙办公室主任(1998年12月25日-2000年5月20日)
- 内政部政务次长(2000年5月20日-2002年2月1日)
- 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2001年6月17日-2002年3月28日)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2002年2月1日-2005年1月31日)
- 民主进步党秘书长(2005年2月1日-2006年1月25日)
- 内政部部长(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19日)
-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2016年5月20日-2017年3月1日)
- 考试院副院长(2017年3月1日-2020年9月1日)
公职
中华民国政府职务 | ||
行政院 | ||
前任: 朱武献 |
人事行政局局长 第八任 2002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 |
继任: 张俊彦 |
前任: 苏嘉全 |
内政部部长 第二十六任 2006年1月25日-2008年5月20日 |
继任: 廖了以 |
考试院 | ||
前任: 蔡璧煌 |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 第六任 2016年5月20日-2017年3月1日 |
继任: 郭芳煜 |
前任: 高永光 |
考试院副院长 第十六任 2017年3月1日-2020年9月1日 |
继任: 周弘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