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教育
文化教育是一種社會現象,是人們在長期生產勞動創造過程中形成的產物,同時又是一種歷史現象。確切地說,文化是一個國家或民族的歷史、地理、風土人情、傳統習俗、生活方式、文學藝術、行為規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等的統稱。是人類在社會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它包括物質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個方面。
目錄
文化
文化有兩種,一種是生產文化,一種是精神文化。科技文化是生產文化,生活思想文化是精神文化。任何文化都為生活所用,沒有不為生活所用的文化。任何一種文化都包含了一種生活生存的理論和方式,理念和認識。文化的內部結構包括下列幾個層次:物態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心態文化。
物態文化層是人類的物質生產活動方式和產品的總和,是可觸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
制度文化層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組建的各種社會行為規範。
行為文化層是人際交往中約定俗成的以禮俗、民俗、風俗等形態表現出來的行為模式。
心態文化是人類在社會意識活動中孕育出來的價值觀念、審美情趣、思維方式等主觀因素,相當於通常所說的精神文化、社會意識等概念。這是文化的核心[1]。
教育
教育是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 廣義的教育泛指一切有目的地影響人的身心發展的社會實踐活動。狹義的教育主要指學校教育,即教育者根據一定的社會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發展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響,期望受教育者發生預期變化的活動。教育是人類社會特有的社會現象,隨人類社會的產生、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有人類社會就有教育)。
特殊教育
盲人教育
盲文或稱點字、凸字,是專為盲人文化教育而設計、靠觸覺感知的文字。透過點字板、點字機、點字打印機等在紙張上製作出不同組合的凸點而組成,一般每一個方塊的點字是由六點組成。 它是由法國盲人路易•布萊爾於1824年創造的,故國際上通稱盲文為「布萊爾(Braille)」[2]。
監獄教育
監獄文化教育,是根據罪犯不同的文化程度,分別開展掃盲、小學、初中文化、高中(中專)文化教育,鼓勵罪犯自學,參加電大、函大、高等文化教育自學考試,並為他們參加學習和考試提供必要的條件。「監獄文化教育」 分為:「入監文化教育」、「勞動教育」、「技術教育」、「專科知識教育」、「社會幫扶教育」、「心理矯治教育」、「親情感化教育」、「激勵教育」、「思想」、「文化」、「出監教育」,和其他相關教育。通過多種途徑的文化教育促使罪犯悔過自新,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聾啞教育
手語是針對聾啞人的文化教育語言工具在18世紀以前,手語普遍用來對聾啞孩子進行良好的教育。 1880年在意大利米蘭會議上,健聽權威人士做出排除在課堂使用手語教學,排斥聾人教師在歐洲學校執教;同時美國學校也遭遇同樣的損失,聾人教師原本占全體聾校教師數量的百分之四十七,減少到一位數字。 取代手語教學方式,幾乎所有學校實行口語教學方式,使得聾童教育沉寂在一個黑暗時代長達10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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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文化心理與文化認識,豆丁網
- ↑ 世界最早發明盲文的人——路易·布萊爾,歷史上的今天,20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