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英语: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简称国际残奥委会(IPC),是一个专为残疾人士运动员而设的非牟利与国际性体育组织,于1989年9月22日成立于西德波恩[1] 。该会是国际奥委会的附属机构之一。
目录
简介
奥运会模式的残疾人运动会于1960年首次出现在罗马,参加者仅仅是身体残疾者,特别是脊椎伤残者。1976年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第5届残疾人运动会时,盲人和截肢者也开始加入进来。人们感到有必要成立一个残疾人的国际体育组织。脑瘫国际运动与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后改为ISMWSF)、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国际聋人体育委员会(CISS)和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INAS-FMH)于1989年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现有161个会员协会。
宗旨
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任务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助并监督将残疾人奥运会理事会所承认的项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区比赛,协调残疾人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
组织结构
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一个会员协会可派6名代表与会,其表决票数取决于该协会残疾人组别的多少,最多为6票。6个创始组织各有6票表决权[2]。执委会由官员(主席、两名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医务官、技术官员、3名委员)、6名地区代表、1名运动员代表、6个创始组织各1名代表组成。
该组织设有运动技术部、运动科学与医学部、财务与营销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现任主席是安德鲁·帕森斯。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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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成立,历史上的今天
- ↑ 绽放坚强身躯运动美 二战伤兵创残奥会雏形(图),中国网,2008-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