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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四刺杀蒋经国案

四二四刺杀蒋经国案
图片来自tvbs

四二四刺杀蒋经国案,是1970年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访问美国期间,于4月24日在纽约市广场饭店[1] 门口被留学生黄文雄枪击刺杀未遂的事件。

目录

刺蒋过程

1970年4月18日,蒋经国赴美做为期十天的访问。在蒋经国访美之前,台湾独立建国联盟主席蔡同荣即致函美国总统尼克森,要求其停止对“蒋家政权”的援助。4月18日蒋经国抵达洛杉矶时,台湾独立建国联盟即揭开反对蒋经国访美的示威游行。4月20日,蒋经国到达华盛顿郊外的安德鲁斯空军基地时,60位台湾独立建国联盟成员即手持“我们就是台湾”及“台湾要自决自由”标语,并高喊口号;同日,蒋经国要到白宫访问尼克森时,华府地区台独联盟再到白宫前举行第三次反蒋示威,并散发传单表明:“台湾需要的是自由,不是军援!”

4月24日,蒋经国到纽约市广场饭店,纽约区的台独盟员再度举行第四度示威游行时,终于爆发黄文雄开枪刺蒋未遂被捕的事件。近中午时分,蒋经国的座车驶到广场饭店参加美东工商协会的餐会,蒋经国在随扈美国警察的护卫下登上石阶、走向饭店旋转门门口。就在此时,当时为康乃尔大学博士生的黄文雄,突然从游行队伍跑出来冲向蒋经国,喊道:“我们是台湾,在这里清算我们的血债冤仇!”黄文雄拔枪时,一位机警的美方人员迅速由下往上将黄文雄持枪的手托高;因此子弹于蒋经国头上约20公分飞过,并没有打到蒋经国,而是射向饭店旋转门。黄文雄当场被压倒在地,大喊:“Let me stand up like a Taiwanese!(让我像台湾人一样地站起来!)”见状上前抢救的郑自财也被警棍击倒在地,头部流血受伤而被送到医院急救。两人在被押进警车时,仍一直高喊:“台湾独立万岁!”

后续发展与影响

黄文雄、郑自财两人被送到纽约市西第五十四街管区警局,并于4月29日被曼哈顿法院起诉。黄文雄被控杀人未遂、携带危险武器、妨害公务等,郑自财被控帮助杀人未遂与妨害公务。四二四刺蒋的枪声,立即引起全世界对台湾独立运动的注目,美国、日本、欧洲加拿大各地的电台与各大报纸均以头条新闻大幅报导,同时也掀起海外台独运动的高潮。为了救援黄文雄和郑自财,海外台湾同乡设立“台湾人权诉讼基金”,各地发起救援募款以筹措黄、郑二人的保释金20万美元,并分别在5月26日和7月8日将二人保释出狱。

1971年6月,黄文雄、郑自财弃保逃离美国。1971年8月,郑自财向瑞典寻求政治庇护。不过在1972年6月30日,美国政府向瑞典政府提出引渡郑自财的要求,将其押回美国审判;1973年8月8日,郑自财遭到美国纽约法院判处5年企图谋杀罪、5年唆使罪,同时入监执行。郑自财在服刑22个月后获得假释,先后定居瑞典与加拿大。1991年1月,郑自财回台湾,被拒入境;1991年6月,郑自财再回台;1992年,法院以非法入境,再判处郑自财一年有期徒刑;黄文雄则于1971年11月潜逃加拿大后却从此未曾露面,一直到1996年春季经过26年的流亡才偷渡回台湾公开露面。假如黄文雄当时没有参与刺蒋案,黄文雄可能会是台湾第一位留美的社会学博士。

该案导致台独联盟内部对走暴力路线及和平路线引起争执,更导致首任主席蔡同荣宣布不再连任。

黄文雄日后受访时表示: 我只是想要重新打开政治的可能性。自己行动之前已经审慎评估与思考,目的非常有限,只是希望能够打乱当时蒋家接班计画,重新挑起国民党内的权力斗争,借此松动当时的高压统治,为台湾的政治社会发展打开让人民喘息的空隙。……这是场政治运动,我要针对的是制度而非个人。不该高估他开枪这件事,高额交保费的筹措,对国民党政权的冲击应该更大。

台湾史学者李筱峰曾经这样评论该案对台湾政治发展的影响: 这次的刺杀行动虽然失败了,蒋经国也果然在两年后(1972.5.29)接掌行政院。不过,蒋经国在遇刺逃过一劫之后,心中盘踞著一个问题,他这样问身边的人:“台湾人为什么要杀我?”……

蒋经国自从那一次遇刺之后,就没有再出国。不过,正式主政的蒋经国,显然较诸于五〇、六〇年代的政治有了不同的作风。最明显的是,开始起用台籍政治精英,让台籍人士崭露头角,而被称为“本土化”的开始。……此外,整肃异己的政治案件虽然没有在蒋经国主政后绝迹,不过数目显然减少许多,而且处刑也较宽缓,不像五〇、六〇年代动辄就枪毙处决。

台湾史学者张炎宪这样评论该案在台湾历史的地位:

在台湾人长期反对外来政权统治的过程中,从日本时代到目前,可以说:不断有人在追求台湾独立、台湾人能当家做主。我相信:郑自才、黄文雄在这个事件所表现的,正是台湾人的一种意志、一种对统治者的反抗;不管这个反抗成功或失败,它都代表了当时一部分人的意志和想法。……我想,他们那一代的人为此可说没有白活:他们在历史留下一个纪录,表明了台湾人为什么要反抗蒋经国、为什么反抗国民党、为什么有这样的主张?我想,后来的人都可借此反省,而把这些经验变成台湾历史文化的一部分。

负责购买该案枪枝并登记于其名下的陈荣成,于2015年出版《我所知的四二四事件内情:1970四二四纽约刺蒋案》一书,认为不想再“沉冤莫白”,因为负责行刺的黄文雄所使用的枪械是登记在他的名下,加上郑自财提及“要证明我有罪,唯一的证人就是陈荣成”,但是他当时积极反对在美国做这种事。陈荣成表示:

之前台独联盟的预定计画是:不排除在台湾岛内进行武力抗争,并不是在要美国进行武力抗争……联盟同志及各报章杂志三番两次对我的污蔑,使我有如哑巴吃黄莲……这30几年来,一直不托出真相的原因有三:(一)对于郑自财来说,他的牺牲很大;对我无理的控诉,我也不去计较,以保持台湾人对他的好印象。(二)牵涉到美国法律问题。(三)不顾个人的英雄行为,将台湾独立联盟被美国政府列为非法暴力组织,中了国民党的计。陈荣成,《我所知的四二四事件内情:1970四二四纽约刺蒋案》,2015,前卫出版社

提供该案枪枝、后来出庭作证的陈荣成,成为法院判决郑自财与黄文雄有罪的关键证人;自此,郑自财与陈荣成不再交谈。

2017年2月,郑自财说,蔡同荣在该案中开车载他与黄文雄到纽约广场饭店后就失联,当时洛杉矶一场由王文宏策划、代号“镇山”的刺蒋案也是如此,多年后他返回台湾公开这些内幕也引来蔡同荣对于自己涉嫌进行灭火。他还说,蔡同荣任职民间全民电视公司董事长期间,某日找他在台北市八德路三段民视第一代总部附近一对一吃饭,请他受访时不要再说“蔡同荣在最后一刻失联”之类的话,甚至想把台北市内湖区民视新总部设计权给他以堵住他的嘴,但他未多理会。2020年5月15日,民视高层透露,2006年民视以新台币12亿元于台北市内湖区买下三千土地,作为新总部预定地。

参考文献

  1. 广场饭店,book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