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市發展改革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縣級,加掛唐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第一條 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辦公廳、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唐山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冀辦字〔2018〕110號),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唐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簡稱市發展改革委)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縣級,加掛唐山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
第三條 中共唐山市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市委財經辦)設在市發展改革委,接受市委財經委員會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財經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委員會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設置市委財經辦秘書處,負責處理市委財經辦日常事務。市發展改革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財經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財經辦的統籌協調。
第四條 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發展改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發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牽頭組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市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草案,制定規範性文件。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2],統籌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調節政策,牽頭研究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由市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貫徹落實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落實國家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政策,推動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牽頭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五)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優化政策。牽頭推進實施全市「一帶一路」建設有關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優化和監測工作。
(六)負責全市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市級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有關發展性專項資金,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規劃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推動重點建設項目。擬訂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區域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和實施老少邊窮及其他特殊困難地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等。統籌協調區域合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新型城鎮化規劃。
(八)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擬訂全市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服務業及現代物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綜合研判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全市推進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市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及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涉及經濟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科技安全、社會安全等各類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ー)負責全市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市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組織擬訂推進全市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組織推進經濟建設項目貫徹國防要求。
(十四)負責全市糧食物資和能源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定調價前期成本監審工作和重要產品成本調查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地方鐵路行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鐵路沿線環境安全監管職責。
(十七)承擔市委財經委員會、市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市重點建設領導小組、市沿海地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市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領導小組、市鐵路建設和管理領導小組、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領導小組、市對口支持新疆工作領導小組等有關具體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參考文獻
- ↑ 委員會組織機構及職責,道客巴巴,2018-07-19
- ↑ 經濟知識:宏觀調控的原因及政策分析 ,搜狐,2021-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