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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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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台水、台水公司,是台湾最大的自来水供应机构,为中华民国经济部管理的国营事业。除了大台北部分区域与金马地区,分别由台北自来水事业处及当地自来水厂负责之外,台湾地区的自来水供应均由台水负责。
历史
- 1954年,台湾省政府仿效英国等国家实施区域给水制度,以统一规划、统筹台湾的水资源与自来水。
- 1972年12月16日,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蒋经国于行政院会议中指示,为有效发展台湾省各地之公共给水,应成立全省性之自来水公司。
- 1973年4月1日,台湾省政府成立“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
- 1974年元旦,台湾省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并将当时台湾省辖区(已经不含升格直辖市的台北市)共128座自来水厂分三期并入。
- 1976年3月1日,台湾省各地自来水厂全部整并完成。
- 1979年7月1日,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台湾省自来水公司的服务范围已经不局限于台湾省,但由于当时为台湾省省属事业,因此仍维持原名。
- 1999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实施,台湾省自来水公司改隶经济部,成为准国营事业。
- 2007年5月,在行政院支持下,台湾省自来水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更名为“台湾自来水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纳入经济部国营事业的编组之中。[1]
影片
参考文献
- ↑ 李锡璋. 台水公司五月起更名并纳入国营事业行列. 中央通讯社. 2007-05-16 [2008-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