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部隊
二七部隊,又稱台灣民主聯軍,乃台灣台中地區於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由楊克煌、鍾逸人[1]、蔡鐵城、黃信卿、古瑞雲、謝雪紅、黃金島等中部地區各方人士所共同組織領導的反抗國民政府的武裝民兵(或稱民軍、人民軍)組織。二七部隊是二二八事件當時規模最大、維持最久的反抗勢力組織,同時也是當時全台灣民眾口耳相傳關注的焦點。「二七部隊」的名稱取自二二八事件的導火線——2月27日傍晚發生在台北市的緝煙血案。
目錄
背景
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中華民國正處訓政時期,當時的政府稱為「國民政府」。1931年國民政府制訂《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實行「一黨訓政」、「一黨領政」、「一黨領軍」,軍隊由中國國民黨指揮,政權與治權完全屬於中國國民黨,為黨政軍合一的體制。當時的軍隊稱為「國民政府軍」(簡稱為「國軍」、「國府軍」,或稱「國民革命軍」),實行「以黨領軍」的政策,軍隊同時效忠國民黨與國家,此乃1947年12月25日行憲後改組成中華民國國軍的前身。
因國民政府接管官員貪污腐敗問題嚴重、軍隊紀律敗壞,偷拐搶騙、開槍傷人,與民眾衝突不絕。政府濫印鈔票導致嚴重通貨膨脹。陳儀本人大權獨攬、顢頇剛愎。政府藉由統制經濟的實施,透過專賣局與貿易局壟斷台灣的經濟命脈,限制民間經濟活動、扼殺民間工商企業界的商機,造成台灣失業問題嚴重。政府將台灣的各種民生物資運往中國大陸支應國共內戰,導致台灣人民的生活陷入困境,台灣開始出現少見的饑荒,各地出現搶米浪潮,治安敗壞、盜賊橫行、民不聊生、路有餓莩。外省人相對於台灣人在社會地位及工作職位上具高度優勢的不平等待遇,同樣的職位也呈現薪資上的差別待遇,掌握資源者又對台灣人民進行種種歧視與打壓,國民政府接管台灣一年多以來累積了龐大的民怨,各地反抗之聲頻傳。
歷史
1947年2月27日晚間,專賣局查緝員在台北市天馬茶房前查緝私煙,造成民眾一死一傷,此即緝煙血案,二二八事件爆發。
2月28日,民眾前往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前廣場請願,但遭公署衛兵無預警開槍掃射,局勢至此急遽惡化。下午三時,政府發布戒嚴令並出動武裝軍警開槍掃射台北市街頭民眾。群眾占領新公園內的台灣廣播電台(即台北二二八紀念館現址),並透過電台向全台灣廣播說明2月27日晚間發生的緝煙血案,以及當天長官公署廣場的流血事件,並控訴一年多來的政治黑暗、民不聊生、貪官污吏橫行與軍警的暴行,呼籲全台灣民眾驅逐各地貪官污吏以圖生存。隔日起由台北市開始的反抗政府事件蔓延台灣全島,全台各地民眾紛起抗暴。
3月2日,台中地區民眾收到楊逵和鍾逸人廣泛印製倡議召開市民大會的傳單,於台中戲院舉行市民大會,共同推舉台中市婦女會理事長謝雪紅為大會主席,會中強烈抨擊國民黨暴政。參加群眾決定遊行示威,利用消防車鳴響警笛呼籲市民響應起義。3月3日,謝雪紅在台中市參議會組成「台中地區治安委員會作戰本部」,組織「人民大隊」,簡稱「民軍」。霧社地區一百多名原住民泰雅族人下山參與台中作戰本部。民軍的隊伍計有彰化隊、大甲隊、豐原隊、東勢隊、埔里隊、員林隊、田中隊、太平隊、獨立治安隊等等。3月3日上午八時許,國軍於教化會館(空軍後勤部供應分站)出動武裝卡車在台中市區分途進行沿路掃射,採取兩面包抄,與民軍展開激烈槍戰,雙方皆有死傷。當日下午,各地民軍自電台廣播中獲悉消息,紛紛趕赴台中並支援作戰,與台灣中部地區多處國軍的軍事據點進行交戰,自下午四時激戰至晚上,夜雨中,槍炮聲震動全台中市,國軍部隊陷入重重包圍,試圖突圍失敗,國軍部隊於當日晚間十時許繳械投降。至3月4日,民軍共攻取台中市政府、台中市警察局、台中縣警察局、台中市憲兵隊、台中團管區司令部、台中軍械庫六處、台中廣播電台、台中電信局、專賣局台中分局等重要機構。3月4日上午10時,台中水湳「空軍三廠」(第三飛機製造廠)少將廠長雲鐸與民軍談和並交出武器,此時台中市區以及近郊悉數為民軍控制。3月5日上午,虎尾、嘉義、高雄、台北各地的民軍都向台中作戰本部求援,作戰本部乃將彈藥交付支援作戰。3月5日下午,謝雪紅另組「特別志願隊」支援虎尾機場的戰鬥。3月6日,作戰本部將在地八部隊,及四百餘名青年、學生,與二戰後退伍的台籍日本兵等改組為「二七部隊」,由鍾逸人擔任二七部隊的部隊長[2]。
視頻
二七部隊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二七部隊」鍾逸人:他不覺得自己是犯人 ,中評網,2018-10-05
- ↑ 重新認識二七部隊。 ,新浪,2018-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