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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腐敗案件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腐败案件,是指2006年间发生、揭发、审理或审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共产党的贪污、腐败案件。


先后有市长肖作新(无期徒刑)、前市长李和中(13年徒刑)、前市委书记王怀忠(死刑)、市委秘书长张华琪(无期徒刑)、公安局副局长种永纪(无期徒刑)、前市委书记王昭耀(死缓)、政协秘书长徐波(15年徒刑)、前市委副书记尚军(10年徒刑)等多名党政领导被逮捕判刑,引起了新华社的关注。

目录

參考文獻

  1. 阜阳市,zhi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