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能
1、协助政府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
2、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定和规划,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职业技能指导及服务,组织实施全区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工作,收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拟订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关规定,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
3、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与训练规划;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工作。
4、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协助市残联组织开展残疾人鉴定工作,发放与管理《残疾人证》[2]。
5、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
6、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康复站和工疗站业务工作。
7、配合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会同区有关部门管理全区盲人按摩机构。
8、负责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
9、举办残疾人听力、语言、智力培训中心,协调教育部门鼓励经培训的听力、语言、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10、及时反映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1、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开展国内残疾人事业的交流和合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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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残疾人就业面临的难题及对策,搜狐,2020-03-22
- ↑ 残疾人证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找法网,2022-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