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鼻疽
類鼻疽 Melioidosis 由類鼻疽伯克氏菌所感染之疾病,此致病菌以腐生之方式,存在於特定的土壤或水中,許多不同的動物均可能被感染,包括羊、馬、豬、猴、囓齒類、鳥類等,但目前尚未證實這些動物為重要的傳染來源。[1]
目錄
疾病菌種
由類鼻疽桿菌(Burkholderiapsendomallei)這種革蘭氏陰性桿菌引起的所有感染症皆稱為「類鼻疽」(melinidosis)。此疾病為人、畜共通疾病。早在1911 年,緬甸仰光醫院的兩位工作者WhitmoreA及Kishnaswamics,從 35 位敗血症死者屍體解剖中分離出一種以前完全不同的新細菌,其造成的臨床病症和「鼻疽」無法區分;此症為多發性乾酪樣病灶(caseouslesions),主要侵患器官在肺部,其它如肝、脾、腎、皮膚等器官亦常受犯。當時,他們並未將這種新疾病授以名稱,但卻將這隻新致病菌命名為Bacilluspseudomallei後來改為Pseudomonopseudomallei,現亦改名Burkholderiapseudomallei,直至 1921 年,馬來西亞的Stanton及Retcher兩位醫生研究實驗室動物及人類的突發性感染群後,才賦予此新感染症「類鼻疽」的名稱。[2]
流行病學
通常發病之個案,其皮膚多有擦傷、撕裂傷或燒傷之傷口,並接觸到受污染的水或土壤。在以下國家中曾有病例報告,但可能並不只局限發生於這些國家,如東南亞之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新加坡、菲律賓、伊朗、土耳其,澳洲東北部,巴布亞新幾內亞,關島,厄瓜多爾,象牙海岸,巴拿馬,斯里蘭卡,馬達加斯加島,巴西,墨西哥,海地,薩爾瓦多,波多黎各等地。
台灣類鼻疽病例大部分都是散發性的個案,首例病例是1982年到菲律賓,不幸溺水而遭受感染的個案,之後1996到1998年,共有6例報告病例,2000年Hsueh等人的報告,從1996至2000年台大醫院收集到台灣地區15例類鼻疽病例,其中11例為本土病例。[3]
台灣類鼻疽個案
1984年以前,台灣並未有類鼻疽的個案報告。至1984年才發現首例境外感染的個案。至1993年起,台灣的類鼻疽個案數開始增加,並出現了本土性的個案。在2005年颱風過後,於二仁溪流域,發生台灣第一次的類鼻疽爆發性感染。
類鼻疽的感染主要是因為皮膚傷口接觸到受病原菌污染的土壤或水所引起,此外,也可經由吸入、食入受污染的土壤或水,或吸入受污染的塵土而受感染的情形。以往在南台灣,尤其是台南市與高雄市,在颱風過後易有類鼻疽個案發生,例如2005年海棠及泰利颱風、2008年卡玫基颱風、2009年莫拉克颱風、2010年凡那比颱風及2011年南瑪都颱風災後,南部地區均爆發類鼻疽疫情。推測是因為颱風帶來強風豪雨,將自然界土壤中的病原菌翻攪帶出地表與空氣中,進而透過呼吸或接觸的途徑感染高危險族群。
類鼻疽的潛伏期變異相當大,可短至2天,也可長達數月甚至數年(曾有報導美國士兵年老後類鼻疽發病,推測可能是年輕時參加越戰時,在越南感染類鼻疽)。但類鼻疽感染後的平均發病高峰期為第9天。此外,類鼻疽的臨床表現變異也相當大,從無症狀、急性肺炎、到嚴重的敗血性休克都可能發生;此外,也可能以慢性內臟器官或局部皮下化膿來表現。老年人、具有糖尿病、高血壓、服用免疫抑制藥物等慢性病史者,皆為感染類鼻疽之高危險族群。[4]
臨床症狀
預防方法
- 身體虛弱抵抗力差的人,包括糖尿病及外傷者,應避免赤足於污泥土或污水中。
- 皮膚有撕裂傷、擦傷或燒傷的人,若接觸到受污染的水或土壤,應儘快清洗乾淨,或使用鞋套或手套,以避免皮膚直接暴露於濕土。
治療
類鼻疽菌本身對多種抗生素都有抗藥性,即使在實驗室細菌培養有效的抗生素使用在臨床上也不一定有效。目前一般認為急性期需要用針劑的第三代頭孢子素(ceftazidime),視臨床情況使用2~4週。急性期治療後還必須使用長期20週的維持療法(maintenance treatment ),以避免復發,目前一般認為有效的處方為合併的抗生素療法(如:Chloramphenicol、doxycycline及trimethoprim/Sulfamethoxazol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