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屋鄉
頭屋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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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屋鄉(臺灣客家語四縣腔:teuˇ vugˋ hiongˊ),是台灣苗栗縣的一個鄉,苗栗都會區的衛星城市,也是全國客家人比例第二高之鄉鎮(約佔98%,僅次於同縣三灣鄉)[1],位於苗栗縣中心略偏西北。雨量由海岸向山區遞減,雨季主要在5月至9月。
目录
鄉政組織
頭屋鄉公所是頭屋鄉最高層級的地方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為鄉自治的行政機關,同時負責執行縣政府及中央機關委辦事項,頭屋鄉的自治監督機關為苗栗縣政府。鄉長由全體鄉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一次。頭屋鄉公所並置鄉政會議,為鄉政最高決策機構,在鄉長之下,設有5課3室等8個內部單位及2個附屬機關[2]。
頭屋鄉民代表會是頭屋鄉的最高民意機關,代表頭屋鄉全體鄉民立法和監察鄉政。鄉民代表由公民直選選出,任期為四年,可連選連任。頭屋鄉民代表會共有11位鄉民代表,分別為第一選區6席鄉民代表、第二選區1席鄉民代表、第三選區2席鄉民代表、第四選區1席鄉民代表、第五選區1席鄉民代表,主席、副主席由11位鄉民代表互選產生[3]。
教育
旅遊
特產
參考文獻
- ↑ 各鄉鎮客家人口統計 (PDF). [2017-10-10].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10-10).
- ↑ 公所介紹 - 組織架構. 頭屋鄉公所. [2021-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2) (Chinese (Taiwan)).
- ↑ 鄉民代表會 - 組織簡介. 頭屋鄉公所. [2021-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22)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