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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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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豐市農業農村局陸豐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陸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機構設置

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將市農業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市畜牧獸醫局的行政職能,以及市海洋與漁業局的漁業漁政管理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局的農業投資項目、市財政局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市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市水務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職責,相關機構的農機管理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市農業農村局。市農業農村局加掛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市農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畜牧獸醫局。

主要職能

一、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陸豐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牌子。

二、中共陸豐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開展「三農[1]」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推進和督促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決策部署。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同時作為市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設置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秘書股(市扶貧開發辦公室秘書股),負責處理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市農業農村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相關工作,接受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統籌協調。

三、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汕尾市委和陸豐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政策,實施農業綜合執法。參與農業農村經濟與發展問題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推進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村精神文明和農耕文化建設工作落實。指導監督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貫徹落實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牽頭負責農村綜合改革有關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統籌全市扶貧開發和老區建設工作。牽頭擬訂扶貧開發、扶貧協作、老區建設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扶貧開發工作督查考核評估,指導推動專項扶貧、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

(五)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六)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2]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遠洋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八)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指導漁業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和標準化工作,指導全市水產養殖發展和漁業資源保護。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九)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執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十)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負責全市動物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一)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相關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農業投資項目,承擔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境內外農業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汕尾市農業農村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統籌推進扶貧開發工作。建立健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體制機制,持續加大強農、惠農、富農力度,紮實推進農業現代化和新農村建設,打贏脫貧攻堅戰。推進扶貧開發政策與民生保障政策有效銜接,補齊貧困地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等發展短板,統籌做好扶貧協作和老區建設發展工作。

3.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安心。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和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和職責範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

4.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准出、市場准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