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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長壽區地方稅務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重慶市長壽區地方稅務局(原長壽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9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隸屬於重慶市地方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全局現有幹部職工116人,內設8個科室,下轄6個稅務所和2個稽查局,擔負着全區18個街鎮,169戶國有企業、360戶集體企業,308戶私營企業,1029戶股份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等其他企業、8781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資源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使用牌照稅、教育費附加等14個稅種及附加和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7個費種的徵收管理和稅務稽查工作。

目錄

機構概況

長壽區地稅局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高揚改革創新的旗幟,以樹立「團結、求實、開拓、廉政」的局風為治局思想,按照「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稅方針,牢牢把握「推進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加強隊伍建設」的稅收工作主題,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大力抓好組織收入和幹部隊伍建設,經過全局幹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三個文明建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該局自成立以來,連年超額完成任務,共組織各項收入16.70億元,為市、區經濟建設、社會穩定和社會事業的全面進步提供了強大的財力支撐。先後獲得設立重慶直轄市後首批市級文明單位、50佳文明單位[1]、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市級文明標兵、區級文明行業、重慶市第四屆職工職業道德[2]建設10佳單位、重慶市十佳行政執法機構、全國「百萬青年志願者助殘行動」先進集體等50餘項榮譽。

機構設置

辦公室

一、負責起草本局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季度工作要點、重要文件、報告及領導交辦的其他文件材料,審核、印發各科室起草的各種文件材料。

二、負責本局地方稅務工作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科所長會議的會務工作,編寫會議紀要,收集整理本局地方稅收大事紀。

三、負責本局的秘書事務,組織開展政務調研、稅收信息採集,及時、準確反映稅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建議,為領導決策服務。

四、負責辦理議案、信訪工作。對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及區委、區府交辦的文件進行綜合處理;接待群眾來信來訪,組織監督有關單位認真處理落實,並將處理情況及時反饋給領導和上級部門。五、組織制定本局綜合目標管理考核辦法,並負責實施考核。

六、負責機關文件的收發、印製文書處理、歸檔管理,指導本局辦公自動化工作。

七、負責對內對外的綜合協調、接待工作;

八、負責對上級黨政領導和本局領導批辦、交辦的工作及本級機關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負責督辦督查工作。

九、負責做好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全局稅收宣傳活動。

十、負責機關的保密、安全保衛及綜合治理工作,檢查、指導本系統保密工作。

十一、負責做好本局物資採購、基本建設、車輛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十二、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一、負責做好本局幹部管理、人員編制、機構設置等管理工作。

二、負責本局幹部隊伍建設,指導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制定本局政治思想工作年度工作規劃、完成年度工作總結。

三、負責幹部的考察、任免、獎懲、調動、考核和職務晉升工作。並做好幹部人事檔案管理的保密工作。

四、負責指導、檢查本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各項文明創建活動,總結推廣精神文明建設經驗和思想政治工作經驗。

五、按照勞動工資的有關政策規定,管理全局系統的勞動工資計劃、工資基金及福利工作,及時辦理職工的工資評定、晉級、獎懲和轉正定級工作。

六、負責本局職工培訓的組織領導工作,制定本局幹部教育規劃和職工培訓方案。負責組織開展內部財務審計工作。

七、負責本局幹部職工的崗位業務技能等級考試的組織、審查、呈報工作。

八、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一、負責監督本局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制度、規定的情況,並提出要求和處理意見。

二、制定本局監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並組織貫徹實施,教育稅務人員奉公守法,為政清廉。

三、負責受理人民群眾對稅務機關及其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查處,承辦稅務人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全局廉政教育,宣傳稅務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通報典型違法違紀案件的處理情況。

五、會同本局有關科室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工作。

六、負責審理呈報本局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接受並執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有關監察工作任務。

七、負責本局監察工作的協調,做好兼職監察員的管理及業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監察工作,組織交流監察工作經驗,推動全局稅務監察工作的開展。

八、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管理科

一、負責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地區綜合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制度、辦法和措施。

二、負責本局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征管資料、辦稅服務廳(室)的管理及征管質量的考評工作。

三、負責組織開展本局的征管改革、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工作以及本局稅收管轄的劃分和裁定。

四、負責組織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管理、監督、檢查普通發票的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和繳銷工作。

五、負責貫徹實施以票控稅,審核、確認、年審自開票納稅人,監督指導代開票事宜。

六、負責組織開展納稅信用等級評定和誠信納稅先進單位的評選工作。

七、負責對納稅人申報方式、徵收方式的審核確認,組織開展非正常戶的認定和欠繳稅款的審查、公告工作。

八、代行計算機管理中心工作職責。

九、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一、負責綜合性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本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的會簽及減免稅文件的備查備案上報工作。

三、負責本局的稅收保全、稅收強制措施的程序審查和文書的報批工作。

四、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稅務行政執法檢查工作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

五、負責承擔本局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職責,負責稅務案件的初審工作,並提交審理委員會審理,負責對重大涉稅犯罪案件的審查、移送及辦理涉稅案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事宜。

六、負責辦理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及追償工作。

七、負責本地區稅收法律普及、稅收課題調研等工作。

八、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管理一科

一、負責流轉稅、所得稅、涉外稅收和個體稅收的稅政業務及文化事業費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和管理,制定主管稅費的征管辦法和征管措施。

二、負責辦理所得稅徵收方式的審批和社會福利企業、校辦企業、資源綜合利用等企業的年檢及稅務認定工作。

三、負責開展所得稅彙算清繳和稅前扣除項目的審批、呈報工作。

四、負責審核、呈報主管稅費的減免、退稅、延期繳納和死欠核銷工作。

五、負責涉外企業的稅收管理與審計工作。

六、負責開展雙定戶稅源的典型調查和稅額核定的備查備案工作。

七、負責城鎮集體企業的清產核資和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的財務管理及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的備查備案工作。

八、負責主管稅費的稅收調查和稅源分析,掌握主管稅費經濟稅源動態,提出加強稅源控管建議。

九、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考核基層單位稅政業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業務經驗交流,

十、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政管理二科

一、負責財產行為稅、教育費附加、交通重點建設附加費、社會保險費及基金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貫徹落實地方稅收的徵收管理、制定主管稅費的征管辦法和措施。

二、負責審核、呈報主管稅費的延期繳納、減免退稅和死欠核銷工作。

三、負責資源稅甲乙證明的保管、領發、檢查和審核工作。

四、負責分解落實社會保險費、基金計劃任務和統計核算工作。

五、負責社會保險費、基金的票證管理、領發和檢查工作。

六、負責主管稅費的稅收調查和稅源分析,掌握主管稅費經濟稅源動態,提出加強稅源控管建議。

七、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考核基層單位地方稅政業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業務經驗交流。

八、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劃財務科

一、貫徹執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票證、經費管理工作制度,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本局計財工作制度和考核辦法。

二、開展經濟稅源調查研究,掌握重點稅源發展變化情況,做好稅收預測;負責編制年、季稅收計劃,適時考核、檢查稅收計劃執行進度,分析收入變化原因。

三、負責真實準確完整反映稅收資金及其運動狀態;正確編制各種統計報表;加強與財政、國稅、金庫等相關部門工作聯繫,及時監督檢查稅款征納報解情況,確保稅款及時足額入庫,做好稅收計會統數據的保密工作。

四、嚴格執行稅收票證使用管理制度,負責稅收票證的領發、使用、保管和結報繳銷的監督,做好票證核算、盤點和票款核對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五、健全經費管理制度,加強財務管理,管好本局稅務經費;準確辦理經費預、決算;負責基本建設和固定資產賬務管理。

六、負責本局計算機及網絡的使用和維護,做好應用軟件的開發和培訓工作,推動辦公自動化效率的提高。

七、負責銀稅一體化的信息管理工作,做好扣稅信息的傳遞、稅款劃解入庫及銷號。

八、負責本局服裝的配備工作。

九、負責本局會計檔案、經費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十、會同本局有關科室開展內部審計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