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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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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依法行政,热情服务”为核心理念,不断加强婚姻登记处的规范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多措并举开创环境优美、服务[1]优良、便民高效的婚姻登记工作新局面。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2]、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建立和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担社会救济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社区治理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承担乡镇街道和村(居)委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六)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七)贯彻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补贴制度的落实。

(八)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负责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指导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社会福利募捐。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机要、保密、宣传、会务、政务督查、政务值班、信访稳定、后勤保障、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民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群等工作。

(二)财务管理科。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执行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编制和执行全区民政经费的预决算,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各项民政经费的使用;承担民政统计、资产管理工作。

(三)社会救助科。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襄渝铁路伤残民工、特殊困难对象(精简退职、艾滋病人员等)救助工作的法规、政策并负责审批、管理;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财政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医疗、住房、移民后扶、教育、就业、司法救助工作;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惠民济困保、民政特殊困难群众建档等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认定工作。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乡社区建设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承担组织、协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及以下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五)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负责民政行政执法工作。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区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执行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六)养老服务科。负责民政安全监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负责执行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七)儿童福利科。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政策,负责孤儿供养与管理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八)社会工作科。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发行的有关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慈善组织机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负责对全区社会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社会工作项目设置标准,统筹规划和管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协助拟定社会工作岗位;负责培育发展社会工作组织;负责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