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统计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起草地方性统计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省统计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省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重大省情省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省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普查数据。
(四)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省性的统计调查数据,定期发布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组织对全省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社会舆情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省委、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市(州、地)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协助管理市(州、地)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省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管理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统计部门由中央、省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八)建立并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地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视频
贵州省统计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贵州省统计局统筹抓实疫情防控和统计业务工作 ,搜狐,2020-03-13
- ↑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法邦网 , 2009-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