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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同年黃法曹送道服

王禹偁北宋詩人(詩意) 原圖鏈接 來自 新浪網 的圖片

謝同年黃法曹送道服》是北宋詩人王禹偁之作。

王禹偁[chēng](954年~1001年),字元之,濟州鉅野人。北宋詩人、散文家,宋初有名的直臣,敢於直諫遭貶謫。北宋太平興國八年進士,歷任右拾遺[1]、左司諫、知制誥、翰林學士。敢於直言諷諫,因此屢受貶謫。宋真宗即位,召還,復知制誥。後貶至黃州,故世稱王黃州,後又遷蘄州病死。

王禹偁為北宋詩文革新運動[2]的先驅,文學韓愈柳宗元,詩聖杜甫白居易,多反映社會現實,風格清新平易。詞僅存一首,反映了作者積極用世的政治抱負,格調清新曠遠。著有《小畜集》30卷、《五代史闕文》。

謝同年黃法曹送道服

目錄

生平簡介

王禹偁出身貧寒,《東都事略》和《宋史·本傳》都說他世為農家,《邵氏聞見後錄》謂"其家以磨麵為生"。他九歲能文。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年)登進士第,授成武縣(今山東成武)主簿,遷大理評事。次年(984年),改任長洲(今江蘇蘇州)知縣。他對仕途充滿抱負,曾在《吾志》[3]詩中表白:"吾生非不辰,吾志復不卑,致君望堯舜,學業根孔姬"。他為人剛直,誓言要"兼磨斷佞劍,擬樹直言旗"。

端拱元年(988年)召試,擢右拾遺並直史館。他旋即進諫,以《端拱箴》來批評皇宮的奢侈生活。後拜左司諫、知制誥。

淳化二年(991年),廬州尼姑道安誣告著名文字學家徐鉉[4]。當時禹偁任大理評事,執法為徐鉉雪誣,又抗疏論道安誣告之罪,觸怒太宗,被貶為商州(今陝西商縣)團練副使。

淳化四年(993年)移官解州(今屬山西)。同年秋召回京城,不久又外放,隨即召回。任禮部員外郎,再知制誥。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任翰林學士[5],後以謗訕朝廷的罪名,以工部郎中貶知滁州(今安徽滁州),次年改知揚州

宋真宗即位(997年),再召入都,復知制誥,上書提出"謹邊防","減冗兵,並冗吏"等事。與撰修《太祖實錄》,因直書史事,引起宰相的不滿,又遭讒謗,於咸平二年(999年)再次被貶出京城,至黃州(今湖北黃岡)[6]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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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