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定陶區圖書館
菏澤市定陶區圖書館位於定陶新城區文化廣場繁華地段,定陶青年路與府前大道交匯處。占文化中心的南樓一層、二層、三層、五層,場館總面積約4500平方米。定陶圖書館做為一所集圖書借閱、報刊閱覽、科技信息、文化資源共享、電子閱覽、弘揚國學、古籍保護、展覽與學術交流[1]等為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化圖書館,全免費向社會開展服務。
目錄
基本介紹
定陶圖書館位於定陶新城區文化廣場繁華地段,定陶青年路與府前大道交匯處。占文化中心的南樓一層、二層、三層、五層,場館總面積約4500平方米。定陶圖書館做為一所集圖書借閱、報刊閱覽、科技信息、文化資源共享、電子閱覽、弘揚國學、古籍保護、展覽與學術交流等為一體的現代化、智能化圖書館,全免費向社會開展服務。
2014年10月定陶圖書館遷入新館,無論投入規模還是功能設置等方面,都有了一個質的飛躍,文化空間、建設標準、現代化設備、服務水平上大步提高。館藏設計總藏量約50萬冊,讀者座席達800餘個,日均接待能力1800人次。
定陶圖書館獲首批「山東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示範縣」,「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與服務工作先進集體」、「省古籍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定陶縣圖書館為人民服務熱線服務活動---山東省公共圖書館特色服務品牌」等省級多次榮譽;並多次獲市縣級「文化工作先進集體」榮譽。定陶縣陳集鎮文化站長胡延福同志被國家文化部授予山東省唯一一位「全國文化共享之星」殊榮,這是繼首批「山東省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示範縣」再次大獎。
展廳展館
菏澤市定陶區圖書館免費開放服務窗口20餘個,設有圖書、報刊、少兒、過報過刊、資料、地方志等借閱室;同時,還設有公共電子閱覽室、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網絡信息中心、多媒體、熱線服務、資源加工室、視聽室、古籍保護、信息資源採集室等服務功能和1個尼山書院。縣館採用國內先進的interlib文獻管理系統、自助查詢機、電子圖書借閱機、監控系統、電子寄存櫃等,配有先進的局域網,館內業務基本實現自動化管理,可向讀者提供文獻外借、閱覽、信息檢索、講座等多類型、多層次的綜合性服務。
館藏實力
菏澤市定陶區圖書館館內不僅收藏有豐富的紙質文獻,還擁有大量的數字資源和相關的服務設施。目前,館藏紙質圖書近10萬冊,報紙50餘種/年,期刊50餘種/年,電子圖書12萬冊,數字資源36TB,以後還會逐漸增加。
實用信息
辦證須知
一、申辦對象
年滿6周歲以上的中國公民及外籍人士。
二、申辦手續
持本人有效證件(二代身份證、護照、港澳身份證、台胞證,未成人需有監護人陪同持戶口本辦理)到一樓總諮詢台,填寫《定陶圖書館借閱證申請表》,簽訂讀者服務協議,交納借閱文獻押金人民幣200元。
三、申辦須知
成年讀者必須辦理申辦手續,本人身份證可代替借閱證借閱文獻(借閱證自願領取),僅限本人使用,長期有效。未滿12周歲的少年兒童需由監護人持相關證件辦理少兒借閱證。每位少兒限辦一張借閱證,僅限本人使用,少兒借閱證長期有效。
三、身份證(辦理申辦手續)、少兒借閱證的服務功能
(一)閱覽:憑證閱覽期刊、報紙、中外文圖書等。
(二)外借:憑證在各借閱室服務窗口借還圖書。
(三)查閱電子數字資源:可在公共電子閱覽室免費登記上機,可瀏覽電子期刊、電子圖書、訪問本館數據庫、獲取電子資源、享受網上參考諮詢服務等。
四、辦理時間
辦證時間:
上午:8:30至11:00點 下午2:30至5:00點。每周一除外其它時間均可辦理。(法定節假日另行通知)
退證時間:
上午:8:30至11:00點 下午2:30至5:00點。每周二統一辦理退證手續。
五、辦理地點
定陶圖書館一樓總諮詢台
六、借閱證掛失、再辦、補辦及退證
(一)借閱證掛失:讀者不慎遺失借閱證,應到圖書館一樓總諮詢台辦理掛失手續,並補辦新證。
(二)借閱證再辦、補辦:首次辦理借閱證只需繳納借閱文獻押金人民幣200元;退證後再辦、證損壞(含消磁)、丟失後補辦須繳納借閱證工本費10元,借閱證工本費不予退還;補辦新證後,原證作廢。
(三)退證:讀者如需要退證,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如他人代辦,須同時出示持證人與代辦人身份證),歸還借閱文獻並結清滯納金,憑藉閱證、押金憑證領取押金;每周二統一辦理退證手續,退證後一年內不予再辦。
借閱須知
1、凡到館讀者(成年人)均可持本人有效證件(二代身份證、護照、港澳身份證、台胞證),填寫《定陶圖書館借閱證申請表》,簽訂讀者服務協議,交納借閱文獻押金人民幣200元,辦理申辦手續。本人有效證件可代替借閱證借閱,僅限本人使用(必須辦理申辦手續),長期有效。
2、未滿12周歲的少年兒童需由監護人帶領持相關證件均可辦理少兒借閱證。少兒借閱證長期有效。
3、首次辦理借閱證只需繳納借閱文獻押金200元;退證後再辦、證損壞(含消磁)、丟失後補辦須繳納借閱證工本費10元,借閱證工本費不予退還;補辦新證後,原證作廢。
4、請妥善保管借閱證,避免與高溫、強磁接觸,勿使其彎折、受潮,人為損壞,損失自負。遺失借閱證請及時掛失,因未及時掛失所產生的後果由讀者本人負責。
5、退證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如他人代辦,須同時出示持證人與代辦人身份證),歸還借閱文獻並結清滯納金,憑藉閱證(領取借閱證者)、押金憑證領取押金;每周二統一辦理退證手續,退證後一年內不予再辦。
6、到館讀者憑證借閱圖書,每證限借圖書3冊(不超過押金200元)。圖書借期30天,可續借一次,續期為30天,逾期每冊每天收取滯納金0.1元。持有逾期圖書的讀者不再辦理圖書外借。
7、借還文獻時,請認真核對電腦屏幕上的借還信息,有疑問及時提出,否則責任自負。
8、借閱文獻時要認真檢查,如發現缺頁、污損等情況,請及時說明。遺失、污損、偷竊借閱文獻等,按照《定陶圖書館文獻賠償標準》相關規定執行。
賠償標準
一、逾期
外借文獻逾期歸還者須交納逾期使用費:每冊每日0.10元,最高上限10.00元/冊。
二、遺失
1、遺失本館文獻者應立即聲明並積極尋找。如無法找到,以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獻(或經同意後用新版文獻)抵賠,並另加5元加工費。
2、如在規定時間內無法賠償完全相同的同版文獻(或經同意後的新版文獻)則按以下標準賠償:
(1)國內出版的普通文獻:2010年以後出版的,按原價2倍賠償,另加5元加工費。
(2)進口原版外文文獻,按實際價值的3倍賠償,另加5元加工費。
(3)成套多卷本,遺失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每冊有單價,且複本較多,按單冊價格的相應倍數賠償。
3、未標明價格的書刊資料,參考同類書刊[2]資料的價格賠償。
4、支付賠償金後,15日之內,讀者找回原文獻,可索回所賠款額,但須交納從系統應還書日期至實際歸還文獻日的滯還費。(滯還費每冊每日0.1元)
三、污損
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者,根據情節輕重,按以下標準賠償:
1、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1-5頁且不足文獻頁數30%的,賠償5元;
2、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6-20頁且不足文獻頁數30%的,賠償10元;
3、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21-40頁且不足文獻頁數30%的,賠償15元;
4、批劃、塗改、污損普通文獻超過41頁以上或超過文獻頁數30%以上的,按文獻的原價格賠償,賠償後不得索取文獻。
5、對批劃、塗改、污損普通古籍、善本文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6、對其他本標準未列出的污損情況,可由工作人員酌情處理。
四、撕割
割頁、撕扯等嚴重損壞館藏文獻者,按遺失文獻的賠償辦法賠償。
五、偷竊
1、未辦理借閱手續,將館藏文獻藏於身上、書包或其他物品內,一經發現,按偷竊文獻論處。除追回被竊文獻外,視文獻珍貴程度,偷竊文獻者按文獻原價的5-10倍交納罰款。
2、成套多卷本,偷竊其中1冊或數冊,按全套價格予以交納違約金,交納後不得索取其他卷冊。
3、被竊文獻原價超過300元,可視情況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六、其他相關規定
對於以上違規行為中,拒不交納逾期費、賠償金、滯還費和違約金者,本館有權視情節輕重予以提醒、警告、置停借閱卡(三個月、半年、兩年)、對違規情節嚴重,態度惡劣者,我館有權置停或註銷當事人借閱證(押金折抵賠償費用)、並通報所在單位、直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工作單位者,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入館須知
1、讀者入館應衣着整齊,舉止文明,不穿背心、拖鞋入館,不攜帶寵物入館。
2、入館請保持安靜,請勿喧譁、大聲朗讀;將手機等通訊設備置于振動或靜音狀態;未經同意,不得在館內舉辦集會、娛樂等活動。
3、請勿攜帶包、個人書刊資料、食物及飲用水入內,請將包及私人物品存放到存包處,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4、館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請勿攜帶易燃、易爆品入館。自覺維護環境衛生,不要隨地吐痰,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請愛護館內資源及一切公共設施,嚴禁隨意塗抹刻畫和破壞設備,損壞須按規定賠償。嚴禁張貼、散發廣告及其他宣傳品。
6、自覺維護館內秩序,不搶占座位、存包櫃等,不隨意挪動閱覽桌椅。
7、請自覺遵守本館各項管理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遇有緊急事件發生時,請讀者依照工作人員的指引避難或疏散。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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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未來的學術交流的方式 ,搜狐,2019-02-27
- ↑ 紙本書刊的命運,搜狐,2020-05-04